春秋左氏傳

左傳·隱公
(傳)惠公元妃孟子。孟子卒,繼室以聲子,生隱公。宋武公生仲子。仲子生而有文在其手,曰為魯夫人,故仲子歸于我。生桓公而惠公薨,是以隱公立而奉之。
隱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
(經一·三)夏,五月,鄭伯克段于鄢。
(經一·四)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
(經一·五)九月,及宋人盟于宿。
(經一·六)冬,十有二月,祭伯來。
(經一·七)公子益師卒。
(傳一·一)元年,春,王周正月,不書即位,攝也。
(傳一·二)三月,公及邾儀父盟于蔑,邾子克也。未王命,故不書爵。曰「儀父」,貴之也。公攝位而欲求好於邾,故為蔑之盟。
(傳一·三)夏,四月,費伯帥師城郎。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四)初,鄭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莊公及共叔段。莊公寤生,驚姜氏,故名曰寤生,遂惡之。愛共叔段,欲立之。亟請於武公,公弗許。及莊公即位,為之請制。
公曰:「制,巖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請京,使居之,謂之京城大叔。祭仲曰:「都,城過百雉,國之害也。先王之制:大都,不過參國之一;中,五之一;小,九
之一。今京不度,非制也,君將不堪。」公曰:「姜氏欲之,焉辟害?」對曰:「姜氏何厭之有?不如早為之所,無使滋蔓!蔓,難圖也。蔓草猶不可除,況君之寵弟乎?」
公曰:「多行不義,必自斃,子姑待之。」
(傳一·四)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貳於己。公子呂曰:「國不堪貳,君將若之何?欲與大叔,臣請事之;若弗與,則請除之,無生民心。」公曰:「無庸,將自及。」大叔
又收貳以為己邑,至于廩延。子封曰:「可矣。厚將得眾。」公曰:「不義,不昵。厚將崩。」大叔完聚,繕甲兵,具卒乘,將襲鄭,夫人將啟之。公聞其期,曰:「可矣
。」命子封帥車二百乘以伐京。京叛大叔段。段入于鄢。公伐諸鄢。五月辛丑,大叔出奔共。書曰:「鄭伯克段于鄢。」段不弟,故不言弟;如二君,故曰克;稱鄭伯,譏失
教也:謂之鄭志。不言出奔,難之也。
(傳一·四)遂置姜氏于城潁,而誓之曰:「不及黃泉,無相見也!」既而悔之。潁考叔為潁穀封人,聞之,有獻於公。公賜之食。食舍肉。公問之。對曰:「小人有母,皆
嘗小人之食矣;未嘗君之羹,請以遺之。」公曰:「爾有母遺,繄我獨無!」潁考叔曰:「敢問何謂也?」公語之故,且告之悔。對曰:「君何患焉?若闕地及泉,隧而相見
,其誰曰不然?」公從之。公入而賦:「大隧之中,其樂也融融。」姜出而賦:「大隧之外,其樂也泄泄。」遂為母子如初。君子曰:「潁考叔,純孝也,愛其母,施及莊公
。《詩》曰:『孝子不匱,永錫爾類』,其是之謂乎!」
(傳一·五)秋,七月,天王使宰咺來歸惠公、仲子之赗。緩,且子氏未薨,故名。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諸侯五月,同盟至;大夫三月,同位至;士踰月,外姻至。贈
死不及尸,吊生不及哀,豫兇事,非禮也。
(傳一·六)八月,紀人伐夷。夷不告,故不書。
(傳一·七)有蜚。不為災,亦不書。
(傳一·八)惠公之季年,敗宋師于黃。公立而求成焉。九月,及宋人盟于宿,始通也。
(傳一·九)冬,十月庚申,改葬惠公。公弗臨,故不書。惠公之薨也,有宋師,太子少,葬故有闕,是以改葬。
(傳一·十)衛侯來會葬,不見公,亦不書。
(傳一·十一)鄭共叔之亂,公孫滑出奔衛。衛人為之伐鄭,取廩延。鄭人以王師、虢師伐衛南鄙。請師於邾,邾子使私於公子豫。豫請往,公弗許,遂行,及邾人、鄭人盟
于翼。不書,非公命也。
(傳一·十二)新作南門,不書,亦非公命也。
(傳一·十三)十二月,祭伯來,非王命也。
(傳一·十四)眾父卒,公不與小斂,故不書日。
 
隱公(經二·一)二年
春,公會戎于潛。
(經二·二)夏,五月,莒人入向。
(經二·三)無駭帥師入極。
(經二·四)秋,八月庚辰,公及戎盟于唐。
(經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
(經二·六)冬,十月,伯姬歸于紀。
(經二·七)紀子帛、莒子盟于密。
(經二·八)十有二月,乙卯,夫人子氏薨。
(經二·九)鄭人伐衛。
(傳二·一)二年,春,公會戎于潛,修惠公之好也。戎請盟,公辭。
(傳二·二)莒子娶于向,向姜不安莒而歸。夏,莒人入向,以姜氏還。
(傳二·三)司空無駭入極,費庈父勝之。
(傳二·四)戎請盟。秋,盟于唐,復修戎好也。
(傳二·五)九月,紀裂繻來逆女,卿為君逆也。
(傳二·六)冬,紀子帛、莒子盟于密,魯故也。
(傳二·七)鄭人伐衛,討公孫滑之亂也。
隱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二月己巳,日有食之。
(經三·二)三月,庚戌,天王崩。
(經三·三)夏,四月辛卯,君氏卒。
(經三·四)秋,武氏子來求賻。
(經三·五)八月庚辰,宋公和卒。
(經三·六)冬,十有二月,齊侯、鄭伯盟于石門。
(經三·七)癸未,葬宋穆公。
(傳三·一)三年,春,王三月壬戌,平王崩。赴以庚戌,故書之。
(傳三·二)夏,君氏卒--聲子也。不赴於諸侯,不反哭于寢,不祔于姑,故不曰「薨」。不稱夫人,故不言葬,不書姓。為公故,曰「君氏」。
(傳三·三)鄭武公、莊公為平王卿士。王貳于虢。鄭伯怨王。王曰:「無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於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王崩,周人將畀虢公政。四月,鄭祭
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取成周之禾。周、鄭交惡。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也。明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間之?茍有明信,澗、溪、沼、沚之毛,蘋、蘩
、蕰、藻之菜,筐、筥、锜、釜之器,潢、污、行、潦之水,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而況君子結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用質?風有《采蘩》、《采蘋》,雅有《行葦
》、《泂酌》,昭忠信也。」
(傳三·四)武氏子來求賻,王未葬也。
(傳三·五)宋穆公疾,召大司馬孔父而屬殤公焉,曰:「先君舍與夷而立寡人,寡人弗敢忘。若以大夫之靈,得保首領以沒;先君若問與夷,其將何辭以對?請子奉之,以
主社稷。寡人雖死,亦無悔焉。」對曰:「群臣愿奉馮也。」公曰:「不可。先君以寡人為賢,使主社稷。若棄德不讓,是廢先君之舉也,豈曰能賢?光昭先君之令德,可不
務乎?吾子其無廢先君之功!」使公子馮出居於鄭。八月,庚辰,宋穆公卒,殤公即位。君子曰:「宋宣公可謂知人矣。立穆公,其子饗之,命以義夫!商頌曰:『殷受命咸
宜,百祿是荷』,其是之謂乎!」
(傳三·六)冬,齊、鄭盟于石門,尋盧之盟也。庚戌,鄭伯之車僨于濟。
(傳三·七)衛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曰莊姜,美而無子,衛人所為賦《碩人》也。又娶于陳,曰厲媯,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莊姜以為己子。公子州吁,
嬖人之子也。有寵而好兵,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弗納於邪。驕、奢、淫、泆,所自邪也。四者之來,寵祿過也。將立州吁,乃定之矣;
若猶未也,階之為禍。夫寵而不驕,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君義,臣行,父慈,
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君人者,將禍是務去,而速之,無乃不可乎?」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隱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莒人伐杞,取牟、婁。
(經四·二)戊申,衛州吁弒其君完。
(經四·三)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經四·四)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五)秋,翚帥師會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
(經四·六)九月,衛人殺州吁于濮。
(經四·七)冬,十有二月,衛人立晉。
(傳四·一)四年,春,衛州吁弒桓公而立。
(傳四·二)公與宋公為會,將尋宿之盟。未及期,衛人來告亂。夏,公及宋公遇于清。
(傳四·三)宋殤公之即位也,公子馮出奔鄭。鄭人欲納之。及衛州吁立,將修先君之怨於鄭,而求寵於諸侯,以和其民。使告於宋曰:「君若伐鄭,以除君害,君為主,敝
邑以賦與陳、蔡從,則衛國之愿也。」宋人許之。於是陳、蔡方睦於衛,故宋公、陳侯、蔡人、衛人伐鄭,圍其東門,五日而還。公問於眾仲曰:「衛州吁其成乎?」對曰
:「臣聞以德和民,不聞以亂。以亂,猶治絲而棼之也。夫州吁,阻兵而安忍。阻兵,無眾;安忍,無親。眾叛、親離,難以濟矣。夫兵,猶火也;弗戢,將自焚也。夫州吁
弒其君,而虐用其民,於是乎不務令德,而欲以亂成,必不免矣。」
(傳四·四)秋,諸侯復伐鄭。宋公使來乞師,公辭之。羽父請以師會之,公弗許。固請而行。故書曰「翚帥師」,疾之也。諸侯之師敗鄭徒兵,取其禾而還。
(傳四·五)州吁未能和其民,厚問定君於石子。石子曰:「王覲為可。」曰:「何以得覲?」曰:「陳桓公方有寵於王。陳、衛方睦,若朝陳使請,必可得也。」厚從州吁
如陳。。石碏使告于陳曰:「衛國褊小,老夫耄矣,無能為也。此二人者,實弒寡君,敢即圖之。」陳人執之,而請蒞于衛。九月,衛人使右宰醜蒞殺州吁于濮。石碏使其宰
獳羊肩蒞殺石厚于陳。君子曰:「石碏,純臣也。惡州吁而厚與焉。『大義滅親』,其是之謂乎!」
(傳四·六)衛人逆公子晉于邢。冬,十二月,宣公即位。書曰「衛人立晉」,眾也。
隱公(經五·一)五年
春,公矢魚于棠。
(經五·二)夏,四月,葬衛桓公。
(經五·三)秋,衛師入郕。
(經五·四)九月,考仲子之宮。初獻六羽。
(經五·五)邾人、鄭人伐宋。(經五·六)螟。
(經五·七)冬,十有二月辛巳,公子彄卒。
(經五·八)宋人伐鄭,圍長葛。
隱公(傳五·一)五年,春,公將如棠觀魚者。臧僖伯諫曰:「凡物不足以講大事,其材不足以備器用,則君不舉焉。君,將納民於軌、物者也。故講事以度軌量謂之軌,取
材以章物采謂之物。不軌不物,謂之亂政。亂政亟行,所以敗也。故春搜、夏苗、秋獼、冬狩,皆於農隙以講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歸而飲至,以數軍實。昭文章,
明貴賤,辨等列,順少長,習威儀也。鳥獸之肉不登於俎,皮革、齒牙、骨角、毛羽不登於器,則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澤之實,器用之資,阜隸之事,官司之守
,非君所及也。」公曰:「吾將略地焉。」遂往,陳魚而觀之,僖伯稱疾不從。書曰「公矢魚于棠」,非禮也,且言遠地也。
(傳五·二)曲沃莊伯以鄭人、邢人伐翼,王使尹氏、武氏助之。翼侯奔隨。
(傳五·三)夏,葬衛桓公。衛亂,是以緩。
(傳五·四)四月,鄭人侵衛牧,以報東門之役,衛人以燕師伐鄭,鄭祭足、原繁、泄駕以三軍軍其前,使曼伯與子元潛軍軍其後。燕人畏鄭三軍,而不虞制人。六月,鄭二
公子以制人敗燕師于北制。君子曰:「不備不虞,不可以師。」
(傳五·五)曲沃叛王。秋,王命虢公伐曲沃,而立哀侯于翼。
(傳五·六)衛之亂也,郕人侵衛,故衛師入郕。
(傳五·七)九月,考仲子之宮將萬焉。公問羽數於眾仲。對曰:「天子用八,諸侯用六,大夫四,士二。夫舞,所以節八音而行八風,故自八以下。」公從之。於是初獻六
羽,始用六佾也。
(傳五·八)宋人取邾田。邾人告於鄭曰:「請君釋憾於宋,敝邑為道。」鄭人以王師會之,伐宋,入其郛,以報東門之役。宋人使來告命。公聞其入郛也,將救之,問於使
者曰:「師何及?」對曰:「未及國。」公怒,乃止。辭使者曰:「君命寡人同恤社稷之難,今問諸使者,曰:『師未及國』,非寡人之所敢知也。」
(傳五·九)冬,十二月辛巳,臧僖伯卒。公曰:「叔父有憾於寡人,寡人弗敢忘。」葬之加一等。
(傳五·十)宋人伐鄭,圍長葛,以報入郛之役也。
隱公(經六·一)六年
春,鄭人來渝平。
(經六·二)夏,五月辛酉,公會齊侯盟于艾。
(經六·三)秋,七月。(經六·四)冬,宋人取長葛。
隱公(傳六·一)六年,春,鄭人來渝平,更成也。
(傳六·二)翼九宗五正、頃父之子嘉父逆晉侯于隨,納諸鄂,晉人謂之鄂侯。
(傳六·三)夏,盟于艾,始平于齊也。
(傳六·四)五月庚申,鄭伯侵陳,大獲。往歲,鄭伯請成于陳,陳侯不許。五父諫曰:「親仁善鄰,國之寶也。君其許鄭!」陳侯曰:「宋、衛實難,鄭何能為?」遂不許
。君子曰:「善不可失,惡不可長,其陳桓公之謂乎!長惡不悛,從自及也。雖欲救之,其將能乎?商書曰:『惡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周任有
言曰:『為國家者,見惡如農夫之務去草焉,芟夷蘊崇之,絕其本根,勿使能殖,則善者信矣。』」
(傳六·五)秋,宋人取長葛。
(傳六·六)冬,京師來告饑,公為之請糴於宋、衛、齊、鄭,禮也。
(傳六·七)鄭伯如周,始朝桓王也。王不禮焉。周桓公言於王曰:「我周之東遷,晉、鄭焉依。善鄭以勸來者,猶懼不蔇,況不禮焉?鄭不來矣。」
隱公(經七·一)七年
春,王三月,叔姬歸于紀。
(經七·二)滕侯卒。
(經七·三)夏,城中丘。
(經七·四)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經七·五)秋,公伐邾。
(經七·六)冬,天王使凡伯來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歸。
隱公(傳七·一)七年,春,滕侯卒。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於是稱名,故薨則赴以名,告終、嗣也,以繼好息民,謂之禮經。
(傳七·二)夏,城中丘。書不時也。
(傳七·三)齊侯使夷仲年來聘,結艾之盟也。
(傳七·四)秋,宋及鄭平。七月庚申,盟于宿。公伐邾,為宋討也。
(傳七·五)初,戎朝于周,發幣于公卿,凡伯弗賓。冬,王使凡伯來聘。還,戎伐之于楚丘以歸。
(傳七·六)陳及鄭平。十二月,陳五父如鄭蒞盟。壬申,及鄭伯盟,歃如忘。泄伯曰:「五父必不免,不賴盟矣。」鄭良佐如陳蒞盟,辛巳,及陳侯盟,亦知陳之將亂也。
(傳七·七)鄭公子忽在王所,故陳侯請妻之,鄭伯許之,乃成婚。
隱公(經八·一)八年
春,宋公、衛侯遇于垂。
(經八·二)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庚寅,我入祊。
(經八·三)夏,六月己亥,蔡侯考父卒。(經八·四)辛亥,宿男卒。
(經八·五)秋,七月庚午,宋公、齊侯、衛侯盟于瓦屋。
(經八·六)八月,葬蔡宣公。
(經八·七)九月辛卯,公及莒人盟于浮來。(經八·八)螟。
(經八·九)冬,十有二月,無駭卒。
隱公(傳八·一)八年,春,齊侯將平宋、衛,有會期。宋公以幣請於衛,請先相見。衛侯許之,故遇于犬丘。
(傳八·二)鄭伯請釋泰山之祀而祀周公,以泰山之祊易許田。三月,鄭伯使宛來歸祊,不祀泰山也。
(傳八·三)夏,虢公忌父始作卿士于周。
(傳八·四)四月甲辰,鄭公子忽如陳逆婦媯。辛亥,以媯氏歸。甲寅,入于鄭。陳鍼子送女,先配而後祖。鍼子曰:「是不為夫婦,誣其祖矣。非禮也,何以能育?」
(傳八·五)齊人卒平宋、衛于鄭。秋,會于溫,盟于瓦屋,以釋東門之役,禮也。
(傳八·六)八月丙戌,鄭伯以齊人朝王,禮也。
(傳八·七)公及莒人盟于浮來,以成紀好也。
(傳八·八)冬,齊侯使來告成三國。公使眾仲對曰:「君釋三國之圖,以鳩其民,君之惠也。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
(傳八·九)無駭卒,羽父請謚與族。公問族於眾仲。眾仲對曰:「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而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謚,因以為族。官有世功,則有官族。邑亦如之
。」公命以字為展氏。
隱公(經九·一)九年
春,天子使南季來聘。
(經九·二)三月癸酉,大雨,震電。庚辰,大雨雪。(經九·三)挾卒。
(經九·四)夏,城郎。
(經九·五)秋,七月。
(經九·六)冬,公會齊侯于防。
隱公(傳九·一)九年,春,王三月癸酉,大雨霖以震,書始也;辰,大雨雪,亦如之。書時失也。凡雨自三日以往為霖,平地尺為大雪。
(傳九·二)夏,城郎。書不時也。
(傳九·三)宋公不王,鄭伯為王左卿士,以王命討之。伐宋。宋以入郛之役怨公,不告命。公怒,絕宋使。
(傳九·四)秋,鄭人以王命來告伐宋。
(傳九·五)冬,公會齊侯于防,謀伐宋也。
(傳九·六)北戎侵鄭。鄭伯禦之,患戎師,曰:「彼徒我車,懼其侵軼我也。」公子突曰:「使勇而無剛者,嘗寇而速去之。君為三覆以待之。戎輕而不整,貪而無親;勝
不相讓,敗不相救。先者見獲,必務進;進而遇覆,必速奔。後者不救,則無繼矣。乃可以逞。」從之。戎人之前遇覆者奔,祝聃逐之,衷戎師,前後擊之,盡殪。戎師大奔
。十一月,甲寅,鄭人大敗戎師。
隱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二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
(經十·二)夏,翚帥師會齊人、鄭人伐宋。
(經十·三)六月壬戌,公敗宋師于菅。辛未,取郜。辛巳,取防。
(經十·四)秋,宋人、衛人入鄭。宋人、蔡人、衛人伐戴。鄭伯伐取之。
(經十·五)冬,十月壬午,齊人、鄭人入郕。
隱公(傳十·一)十年,春,王正月,公會齊侯、鄭伯于中丘。癸醜,盟于鄧,為師期。
(傳十·二)夏,五月,羽父先會齊侯、鄭伯伐宋。
(傳十·三)六月戊申,公會齊侯、鄭伯于老桃。壬戌,公敗宋師于菅。庚午,鄭師入郜;辛未,歸于我。庚辰,鄭師入防;辛巳,歸于我。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可謂正矣,
以王命討不庭,不貪其土,以勞王爵,正之體也。
(傳十·四)蔡人、衛人、郕人不會王命。秋,七月,庚寅,鄭師入郊,猶在郊。宋人、衛人入鄭,蔡人從之伐戴。八月壬戌,鄭伯圍戴。癸亥,克之,取三師焉。宋、衛既
入鄭,而以伐戴召蔡人,蔡人怒,故不和而敗。
(傳十·五)九月戊寅,鄭伯入宋。
(傳十·六)冬,齊人、鄭人入郕,討違王命也。
隱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滕侯、薛侯來朝。
(經十一·二)夏,公會鄭伯于時來。
(經十一·三)秋,七月壬午,公及齊侯、鄭伯入許。
(經十一·四)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隱公(傳十一·一)十一年,春,滕侯、薛侯來朝,爭長。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後之。」公使羽父請於薛侯曰:「君為
滕君辱在寡人,周諺有之曰:『山有木,工則度之;賓有禮,主則擇之。』周之宗盟,異姓為後。寡人若朝于薛,不敢與諸任齒。君若辱貺寡人,則愿以滕君為請。」薛侯許
之,乃長滕侯。
(傳十一·二)夏,公會鄭伯于郲,謀伐許也。鄭伯將伐許。五月,甲辰,授兵於大宮。公孫閼與潁考叔爭車,潁考叔挾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隱公(傳十一·三)秋,七月,公會齊侯、鄭伯伐許。庚辰,傅于許。潁考叔取鄭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顛。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鄭
師畢登。壬午,遂入許。許莊公奔衛。齊侯以許讓公。公曰:「君謂許不共,故從君討之。許既伏其罪矣,雖君有命,寡人弗敢與聞。」乃與鄭人。
(傳十一·三)鄭伯使許大夫百里奉許叔以居許東偏,曰:「天禍許國,鬼神實不逞于許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億,其敢以許自為功乎?寡人有弟,
不能和協,而使糊其口於四方,其況能久有許乎?吾子其奉許叔以撫柔此民也,吾將使獲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沒于地,天其以禮悔禍于許,無寧茲許公復奉其社稷,唯我鄭國
之有請謁焉,如舊婚媾,其能降以相從也。無滋他族實偪處此,以與我鄭國爭此土也。吾子孫其覆亡之不暇,而況能禋祀許乎?寡人之使吾子處此,不唯許國之為,亦聊以固
吾圉也。」及使公孫獲處許西偏,曰:「凡而器用財賄,無寘於許。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孫日失其序。夫許,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厭周
德矣,吾其能與許爭乎?」君子謂鄭莊公於是乎有禮。禮,經國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後嗣者也。許無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處之,量力而行之,相時而動,無累後
人,可謂知禮矣。
隱公(傳十一·四)鄭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雞,以詛射潁考叔者。君子謂鄭莊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無德政,又無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詛之,將何益矣
!」
隱公(傳十一·五)王取鄔、劉、蔿、邘之田于鄭,而與鄭人蘇忿生之田:溫、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懷。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鄭也--恕而行之,德
之則也,禮之經也。己弗能有,而以與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六)鄭、息有違言。息侯伐鄭,鄭伯與戰于竟,息師大敗而還。君子是以知息之將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親親,不徵辭,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
其喪師也,不亦宜乎?
隱公(傳十一·七)冬,十月,鄭伯以虢師伐宋。壬戌,大敗宋師,以報其入鄭也。宋不告命,故不書。凡諸侯有命,告則書,不然則否。師出臧否,亦如之。雖及滅國,滅
不告敗,勝不告克,不書于策。
隱公(傳十一·八)羽父請殺桓公,將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將授之矣。使營菟裘,吾將老焉。」羽父懼,反譖公于桓公而請弒之。公之為公子也,與鄭人戰于
狐壤,止焉。鄭人囚諸尹氏。賂尹氏,而禱於其主鍾巫。遂與尹氏歸,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鍾巫,齊于社圃,館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賊弒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討寪氏
,有死者。不書葬,不成喪也。
左傳·桓公
桓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公即位。
(經一·二)三月,公會鄭伯于垂,鄭伯以璧假許田。
(經一·三)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
(經一·四)秋,大水。(經一·五)冬,十月。
桓公(傳一·一)元年,春,公即位,修好于鄭。鄭人請復祀周公,卒易祊田。公許之。三月,鄭伯以璧假許田,為周公祊故也。
桓公(傳一·二)夏,四月丁未,公及鄭伯盟于越,結祊成也。盟曰:「渝盟,無享國!」
(傳一·三)秋,大水。凡平原出水為大水。
(傳一·四)冬,鄭伯拜盟。
(傳一·五)宋華父督見孔父之妻于路,目逆而送之,曰:「美而艷。」
桓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經二·二)滕子來朝。
(經二·三)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經二·四)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
(經二·五)秋,七月,杞侯來朝。
(經二·六)蔡侯、鄭伯會于鄧。
(經二·七)九月,入杞。
(經二·八)公及戎盟于唐。
(經二·九)冬,公至自唐。
桓公(傳二·一)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
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
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
(傳二·二)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太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
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纮、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
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钖、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旗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
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太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
于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太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傳二·三)秋,七月,杞侯來朝,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傳二·四)蔡侯、鄭伯會于鄧,始懼楚也。
(傳二·五)九月,入杞,討不敬也。
(傳二·六)公及戎盟于唐,修舊好也。
(傳二·七)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勛焉,禮也。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傳二·八)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
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日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太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
(傳二·八)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
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納
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桓公(經三·一)三年
春,正月,公會齊侯于嬴。
(經三·二)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
(經三·三)六月,公會杞侯于郕。
(經三·四)秋,七月壬辰朔,日有食之,既。
(經三·五)公子翬如齊逆女。
(經三·六)九月,齊侯送姜氏于讙。
(經三·七)公會齊侯于讙。
(經三·八)夫人姜氏至自齊。
(經三·九)冬,齊侯使其弟年來聘。
(經三·十)有年。
桓公(傳三·一)三年,春,曲沃武公伐翼,次于陘庭。韓萬御戎;梁弘為右。逐翼侯于汾隰,驂絓而止,夜獲之,及欒共叔。
(傳三·二)會于嬴,成婚于齊也。
(傳三·三)夏,齊侯、衛侯胥命于蒲,不盟也。
(傳三·四)公會杞侯于郕,杞求成也。
(傳三·五)秋,公子翬如齊逆女,修先君之好,故曰「公子」。
(傳三·六)齊侯送姜氏于讙,非禮也。凡公女嫁于敵國:姊妹,則上卿送之,以禮於先君;公子,則下卿送之。於大國,雖公子,亦上卿送之。於天子,則諸卿皆行,公不
自送。於小國,則上大夫送之。
(傳三·七)冬,齊仲年來聘,致夫人也。
(傳三·八)芮伯萬之母芮姜惡芮伯之多寵人也,故逐之,出居于魏。
桓公(經四·一)四年
春,正月,公狩于郎。
(經四·二)夏,天王使宰渠伯糾來聘。
(傳四·一)四年,春,正月,公狩于郎。書時,禮也。
(傳四·二)夏,周宰渠伯糾來聘。父在,故名。
(傳四·三)秋,秦師侵芮,敗焉,小之也。
(傳四·四)冬,王師、秦師圍魏,執芮伯以歸。
桓公(經五·一)五年
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
(經五·二)夏,齊侯、鄭伯如紀。
(經五·三)天王使仍叔之子來聘。
(經五·四)葬陳桓公。
(經五·五)城祝丘。
(經五·六)秋,蔡人、衛人、陳人從王伐鄭。
(經五·七)大雩。
(經五·八)螽。
(經五·九)冬,州公如曹。
(傳五·一)五年
春,正月甲戌、己丑,陳侯鮑卒。再赴也。於是陳亂,文公子佗殺太子免而代之。公疾病而亂作,國人分散,故再赴。
(傳五·二)夏,齊侯、鄭伯朝于紀,欲以襲之。紀人知之。
(傳五·三)王奪鄭伯政,鄭伯不朝。秋,王以諸侯伐鄭,鄭伯禦之。王為中軍;虢公林父將右軍,蔡人、衛人屬焉;周公黑肩將左軍,陳人屬焉。鄭子元請為左拒,以當蔡
人、衛人;為右拒,以當陳人,曰:「陳亂,民莫有鬭心。若先犯之,必奔。王卒顧之,必亂。蔡、衛不枝,固將先奔。既而萃於王卒,可以集事。」從之。曼伯為右拒,祭
仲足為左拒,原繁、高渠彌以中軍奉公,為魚麗之陳。先偏後伍,伍承彌縫。戰于繻葛。命二拒曰:「旝動而鼓!」蔡、衛、陳皆奔,王卒亂,鄭師合以攻之,王卒大敗。祝
聃射王中肩,王亦能軍。祝聃請從之。公曰:「君子不欲多上人,況敢陵天子乎?茍自救也,社稷無隕,多矣。」夜,鄭伯使祭足勞王,且問左右。
(傳五·四)仍叔之子,弱也。
(傳五·五)秋,大雩。書不時也。凡祀,啟蟄而郊,龍見而雩,始殺而嘗,閉蟄而烝。過則書。
(傳五·六)冬,淳于公如曹。度其國危,遂不復。
桓公(經六·一)六年
春,正月,寔來。
(經六·二)夏,四月,公會紀侯于成。
(經六·三)秋,八月壬午,大閱。
(經六·四)蔡人殺陳佗。
(經六·五)九月丁卯,子同生。
(經六·六)冬,紀侯來朝。
桓公(傳六·一)六年,春,自曹來朝。書曰「寔來」,不復其國也。
(傳六·二)楚武王侵隨,使薳章求成焉,軍於瑕以待之。隨人使少師董成。斗伯比言于楚子曰:「吾不得志於漢東也,我則使然。我張吾三軍,而被吾甲兵,以武臨之,彼
則懼而協以謀我,故難間也。漢東之國,隨為大。隨張,必棄小國。小國離,楚之利也。少師侈,請羸師以張之。」熊率且比曰:「季梁在,何益?」斗伯比曰:「以為後圖
,少師得其君。」王毀軍而納少師。
(傳六·二)少師歸,請追楚師。隨侯將許之。季梁止之,曰:「天方授楚,楚之羸,其誘我也。君何急焉?臣聞小之能敵大也,小道大淫。所謂道,忠於民而信於神也。上
思利民,忠也;祝史正辭,信也。今民餒而君逞欲,祝史矯舉以祭,臣不知其可也。」公曰:「吾牲牷肥腯,粢盛豐備,何則不信?」對曰:「夫民,神之主也,是以聖王先
成民而後致力於神。故奉牲以告曰『博碩肥腯』,謂民力之普存也,謂其畜之碩大蕃滋也,謂其不疾瘯蠡也,謂其備腯咸有也;奉盛以告曰:『潔粢豐盛』,謂其三時不害而
民和年豐也;奉酒醴以告曰『嘉栗旨酒』,謂其上下皆有嘉德而無違心也。所謂馨香,無讒慝也。故務其三時,修其五教,親其九族,以致其禋祀,於是乎民和而神降之福,
故動則有成。今民各有心,而鬼神乏主;君雖獨豐,其何福之有?君姑修政,而親兄弟之國,庶免於難。」隨侯懼而修政,楚不敢伐。
(傳六·三)夏,會于成,紀來諮謀齊難也。
桓公(傳六·四)北戎伐齊,齊侯使乞師于鄭。鄭太子忽帥師救齊。六月,大敗戎師,獲其二帥大良、少良,甲首三百,以獻於齊。於是諸侯之大夫戍齊,齊人饋之餼,使魯
為其班。後鄭。鄭忽以其有功也,怒,故有郎之師。公之未婚於齊也,齊侯欲以文姜妻鄭太子忽。太子忽辭。人問其故。太子曰:「人各有耦,齊大,非吾耦也。《詩》云
:『自求多福。』在我而已,大國何為?」君子曰:「善自為謀。」及其敗戎師也,齊侯又請妻之。固辭。人問其故。太子曰:「無事於齊,吾猶不敢。今以君命奔齊之急,
而受室以歸,是以師婚也。民其謂我何?」遂辭諸鄭伯。
(傳六·五)秋,大閱,簡車馬也。
(傳六·六)九月丁卯,子同生。以太子生之禮舉之,接以太牢,卜士負之,士妻食之,公與文姜、宗婦命之。公問名於申繻。對曰:「名有五:有信,有義,有象,有假,
有類。以名生為信,以德命為義,以類命為象,取於物為假,取於父為類。不以國,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隱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幣。周人以諱事神,名,終將諱之。故
以國則廢名,以官則廢職,以山川則廢主,以畜牲則廢祀,以器幣則廢禮。晉以僖侯廢司徒,宋以武公廢司空,先君獻、武廢二山,是以大物不可以命。」公曰:「是其生也
,與吾同物,命之曰同。」
(傳六·七)冬,紀侯來朝,請王命以求成于齊。公告不能。
桓公(經七·一)七年
春,二月己亥,焚咸丘。
(經七·二)夏,穀伯綏來朝。鄧侯吾離來朝。
桓公(傳七·一)七年,春,穀伯、鄧侯來朝。名,賤之也。
(傳七·二)夏,盟、向求成于鄭,既而背之。
(傳七·三)秋,鄭人、齊人、衛人伐盟、向。王遷盟、向之民于郟。
(傳七·四)冬,曲沃伯誘晉小子侯殺之。
桓公(經八·一)八年
春,正月己卯,烝。
(經八·二)天王使家父來聘。
(經八·三)夏,五月丁丑,烝。
(經八·四)秋,伐邾。(經八·五)冬,十月,雨雪。
(經八·六)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
(傳八·一)八年,春,滅翼。
(傳八·二)隨少師有寵。楚斗伯比曰:「可矣。讎有釁,不可失也。」夏,楚子合諸侯于沈鹿。黃、隨不會。使薳章讓黃。楚子伐隨。軍于漢、淮之間。季梁請下之,「弗
許而後戰,所以怒我而怠寇也。」少師謂隨侯曰:「必速戰。不然,將失楚師。」隨侯禦之。望楚師。季梁曰:「楚人上左,君必左,無與王遇。且攻其右。右無良焉,必敗
。偏敗,眾乃攜矣。」少師曰:「不當王,非敵也。」弗從。戰于速杞。隨師敗績。隨侯逸。斗丹獲其戎車與其戎右少師。秋,隨及楚平,楚子將不許。斗伯比曰:「天去其
疾矣,隨未可克也。」乃盟而還。
(傳八·三)冬,王命虢仲立晉哀侯之弟緡于晉。
(傳八·四)祭公來,遂逆王后于紀,禮也。
桓公(經九·一)九年
春,紀季姜歸于京師。
(經九·二)夏,四月。(經九·三)秋,七月。
(經九·四)冬,曹伯使其世子射姑來朝。
(傳九·一)九年,春,紀季姜歸于京師。凡諸侯之女行,唯王后書。
(傳九·二)巴子使韓服告于楚,請與鄧為好。楚子使道朔將巴客以聘於鄧,鄧南鄙鄾人攻而奪之幣,殺道朔及巴行人。楚子使薳章讓於鄧。鄧人弗受。夏,楚使斗廉帥師及
巴師圍鄾。鄧養甥、聃甥帥師救鄾。三逐巴師,不克。斗廉衡陳其師於巴師之中,以戰,而北。鄧人逐之,背巴師;而夾攻之。鄧師大敗。鄾人宵潰。
(傳九·三)秋,虢仲、芮伯、梁伯、荀侯、賈伯伐曲沃。
(傳九·四)冬,曹太子來朝。賓之以上卿,禮也。享曹太子。初獻,樂奏而嘆。施父曰:「曹太子其有憂乎!非嘆所也。」
桓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正月庚申,曹伯終生卒。
(經十·二)夏,五月,葬曹桓公。
(經十·三)秋,公會衛侯于桃丘,弗遇。
(經十·四)冬,十有二月丙午,齊侯、衛侯、鄭伯來戰于郎。
(傳十·一)十年,春,曹桓公卒。
(傳十·二)虢仲譖其大夫詹父於王。詹父有辭,以王師伐虢。夏,虢公出奔虞。
(傳十·三)秋,秦人納芮伯萬于芮。
(傳十·四)初,虞叔有玉,虞公求旃。弗獻。既而悔之,曰:「周諺有之:『匹夫無罪,懷璧其罪。』吾焉用此,其以賈害也?」乃獻之。又求其寶劍。叔曰:「是無厭也
。無厭,將及我。」遂伐虞公。故虞公出奔共池。
(傳十·五)冬,齊、衛、鄭來戰于郎,我有辭也。初,北戎病齊,諸侯救之,鄭公子忽有功焉。齊人餼諸侯,使魯次之。魯以周班後鄭。鄭人怒,請師於齊。齊人以衛師助
之,故不稱侵伐。先書齊、衛,王爵也。
桓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正月,齊人、衛人、鄭人盟于惡曹。
(經十一·二)夏,五月癸未,鄭伯寤生卒。
(經十一·三)秋,七月,葬鄭莊公。
(經十一·四)九月,宋人執鄭祭仲。突歸于鄭。鄭忽出奔衛。
(經十一·五)柔會宋公、陳侯、蔡叔盟于折。
(經十一·六)公會宋公于夫鐘。
(經十一·七)冬,十有二月,公會宋公于闞。
桓公(傳十一·一)十一年,春,齊、衛、鄭、宋盟于惡曹。
(傳十一·二)楚屈瑕將盟貳、軫。鄖人軍於蒲騷,將與隨、絞、州、蓼伐楚師。莫敖患之。斗廉曰:「鄖人軍其郊,必不誡。且日虞四邑之至也。君次於郊郢,以禦四邑,
我以銳師宵加於鄖。鄖有虞心而恃其城,莫有鬭志。若敗鄖師,四邑必離。」莫敖曰:「盍請濟師於王?」對曰:「師克在和,不在眾。商、周之不敵,君之所聞也。成軍以
出,又何濟焉?」莫敖曰:「卜之?」對曰:「卜以決疑。不疑,何卜?」遂敗鄖師於蒲騷,卒盟而還。
(傳十一·三)鄭昭公之敗北戎也,齊人將妻之。昭公辭。祭仲曰:「必取之。君多內寵,子無大援,將不立。三公子皆君也。」弗從。夏,鄭莊公卒。初,祭封人仲足有寵
於莊公,莊公使為卿。為公娶鄧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於鄭莊公,曰雍姞,生厲公。雍氏宗,有寵於宋莊公,故誘祭仲而執之,曰:「不立突,將死。」亦執厲
公而求賂焉。祭仲與宋人盟,以厲公歸而立之。秋,九月丁亥,昭公奔衛。己亥,厲公立。
桓公(經十二·一)十有二年
春,正月。
(經十二·二)夏,六月壬寅,公會杞侯、莒子盟于曲池。
(經十二·三)秋,七月丁亥,公會宋公、燕人盟于穀丘。
(經十二·四)八月壬辰,陳侯躍卒。
(經十二·五)公會宋公于虛。
(經十二·六)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于龜。
(經十二·七)丙戌,公會鄭伯,盟于武父。
(經十二·八)丙戌,衛侯晉卒。
(經十二·九)十有二月,及鄭師伐宋。丁未,戰于宋。
(傳十二·一)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傳十二·二)公欲平宋、鄭。秋,公及宋公盟于句瀆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會于虛;冬,又會于龜。宋公辭平,故與鄭伯盟于武父,遂帥師而伐宋,戰焉,宋無信也。
君子曰:「茍信不繼,盟無益也。《詩》云:『君子屢盟,亂是用長』,無信也。」
(傳十二·三)楚伐絞,軍其南門。莫敖屈瑕曰:「絞小而輕,輕則寡謀。請無捍采樵者以誘之。」從之,絞人獲三十人。明日,絞人爭出,驅楚役徒於山中。楚人坐其北門
,而覆諸山下。大敗之。為城下之盟而還。
(傳十二·四)伐絞之役,楚師分涉於彭。羅人欲伐之。使伯嘉諜之。三巡數之。
桓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二月,公會紀侯、鄭伯。己巳,及齊侯、宋公、衛侯、燕人戰。齊師、宋師、衛師、燕師敗績。
(經十三·二)三月,葬衛宣公。
(經十三·三)夏,大水。(經十三·四)秋,七月。(經十三·五)冬,十月。
(傳十三·一)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羅,斗伯比送之。還,謂其御曰:「莫敖必敗,舉趾高,心不固矣。」遂見楚子,曰:「必濟師!」楚子辭焉。入告夫人鄧曼。鄧曼曰
:「大夫其非眾之謂,其謂君撫小民以信,訓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於蒲騷之役,將自用也,必小羅。君若不鎮撫,其不設備乎!夫固謂君訓眾而好鎮撫之,召
諸司而勸之以令德,見莫敖而告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豈不知楚師之盡行也?」楚子使賴人追之,不及。莫敖使徇于師曰:「諫者有刑!」及鄢,亂次以濟,遂無次。且
不設備。及羅,羅與盧戎兩軍之,大敗之。莫敖縊于荒穀。群帥囚於冶父以聽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傳十三·二)宋多責賂於鄭。鄭不堪命,故以紀、魯及齊與宋、衛、燕戰。不書所戰,後也。(傳十三·三)鄭人來請修好。
桓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正月,公會鄭伯于曹。(經十四·二)無冰。
(經十四·三)夏五,鄭伯使其弟語來盟。
(經十四·四)秋,八月壬申,御廩災。
(經十四·五)乙亥,嘗。
(經十四·六)冬,十有二月丁巳,齊侯祿父卒。
(經十四·七)宋人以齊人、蔡人、衛人、陳人伐鄭。
(傳十四·一)十四年,春,會于曹。曹人致餼,禮也。
(傳十四·二)夏,鄭子人來尋盟,且修曹之會。
(傳十四·三)秋,八月壬申,御廩災。乙亥嘗,書不害也。
(傳十四·四)冬,宋人以諸侯伐鄭,報宋之戰也。焚渠門,入,及大逵。伐東郊,取牛首。以大宮之椽歸為盧門之椽。
桓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二月,天王使家父來求車。
(經十五·二)三月乙未,天王崩。
(經十五·三)夏,四月己巳,葬齊僖公。
(經十五·四)五月,鄭伯突出奔蔡。
(經十五·五)鄭世子忽復歸于鄭。
桓公(經十五·六)許叔入于許。
(經十五·七)公會齊侯于艾。
(經十五·八)邾人、牟人、葛人來朝。
(經十五·九)秋,九月,鄭伯突入于櫟。
(經十五·十)冬,十有一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于栘,伐鄭。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來求車,非禮也。諸侯不貢車服,天子不私求財。
(傳十五·二)祭仲專,鄭伯患之,使其婿雍糾殺之。將享諸郊。雍姬知之,謂其母曰:「父與夫孰親?」其母曰:「人盡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
氏舍其室而將享子於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殺雍糾,尸諸周氏之汪。公載以出,曰:「謀及婦人,宜其死也。」夏,厲公出奔蔡。
(傳十五·三)六月乙亥,昭公入。
(傳十五·四)許叔入于許。
(傳十五·五)公會齊侯于艾,謀定許也。
(傳十五·六)秋,鄭伯因櫟人殺檀伯,而遂居櫟。
(傳十五·七)冬,會于栘,謀伐鄭,將納厲公也。弗克而還。
桓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正月,公會宋公、蔡侯、衛侯于曹。
(經十六·二)夏,四月,公會宋公、衛侯、陳侯、蔡侯伐鄭。
(經十六·三)秋,七月,公至自伐鄭。
(經十六·四)冬,城向。
(經十六·五)十有一月,衛侯朔出奔齊。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正月,會于曹,謀伐鄭也。
(傳十六·二)夏,伐鄭。
(傳十六·三)秋,七月,公至自伐鄭,以飲至之禮也。
(傳十六·四)冬,城向,書時也。
(傳十六·五)初,衛宣公烝於夷姜,生急子,屬諸右公子。為之娶於齊,而美,公取之。生壽及朔。屬壽於左公子。夷姜縊。宣姜與公子朔構急子。公使諸齊。使盜待諸莘
,將殺之。壽子告之,使行。不可,曰:「棄父之命,惡用子矣?有無父之國則可也。」及行,飲以酒。壽子載其旌以先,盜殺之。急子至,曰:「我之求也,此何罪?請殺
我乎!」又殺之。二公子故怨惠公。十一月,左公子泄、右公子職立公子黔牟。惠公奔齊。
桓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正月丙辰,公會齊侯、紀侯,盟于黃。
(經十七·二)二月丙午,公會邾儀父,盟于趡。
(經十七·三)夏,五月丙午,及齊師戰于奚。
(經十七·四)六月丁丑,蔡侯封人卒。
(經十七·五)秋,八月,蔡季自陳歸于蔡。
(經十七·六)癸巳,葬蔡桓侯。
(經十七·七)及宋人、衛人伐邾。
(經十七·八)冬,十月朔,日有食之。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盟于黃,平齊、紀,且謀衛故也。
(傳十七·二)及邾儀父盟于趡,尋蔑之盟也。
(傳十七·三)夏,及齊師戰于奚,疆事也。於是齊人侵魯疆,疆吏來告。公曰:「疆埸之事,慎守其一,而備其不虞。姑盡所備焉。事至而戰,又何謁焉?」
(傳十七·四)蔡桓侯卒。蔡人召蔡季于陳。
(傳十七·五)秋,蔡季自陳歸于蔡,蔡人嘉之也。
(傳十七·六)伐邾,宋志也。
(傳十七·七)冬,十月朔,日有食之。不書日,官失之也。天子有日官,諸侯有日御。日官居卿以底日,禮也。日御不失日,以授百官于朝。
(傳十七·八)初,鄭伯將以高渠彌為卿,昭公惡之,固諫,不聽。昭公立,懼其殺己也,辛卯,弒昭公而立公子亹。君子謂昭公知所惡矣。公子達曰:「高伯其為戮乎!復
惡已甚矣。」
桓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公會齊侯于濼。公與夫人姜氏遂如齊。
(經十八·二)夏,四月丙子,公薨于齊。
(經十八·三)丁酉,公之喪至自齊。
(經十八·四)秋,七月。
(經十八·五)冬,十有二月己丑,葬我君桓公。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公將有行,遂與姜氏如齊。申繻曰:「女有家,男有室,無相瀆也。謂之有禮。易此必敗。」公會齊侯于濼,遂及文姜如齊。齊侯通焉。公謫之
。以告。
(傳十八·二)夏,四月丙子,享公。使公子彭生乘公,公薨于車。
(傳十八·三)魯人告于齊曰:「寡君畏君之威,不敢寧居,來修舊好。禮成而不反,無所歸咎,惡於諸侯。請以彭生除之。」齊人殺彭生。
(傳十八·四)秋,齊侯師于首止,子亹會之,高渠彌相。七月戊戌,齊人殺子亹,而轘高渠彌。祭仲逆鄭子于陳而立之。是行也,祭仲知之,故稱疾不往。人曰:「祭仲以
知免。」仲曰:「信也。」
(傳十八·五)周公欲弒莊王而立王子克。辛伯告王,遂與王殺周公黑肩。王子克奔燕。初,子儀有寵於桓王,桓王屬諸周公。辛伯諫曰:「并後、匹嫡、兩政、耦國,亂之
本也。」周公弗從,故及。
左傳·莊公
莊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三月,夫人孫于齊。
(經一·三)夏,單伯送王姬。
(經一·四)秋,筑王姬之館于外。
(經一·五)冬,十月乙亥,陳侯林卒。
(經一·六)王使榮叔來錫桓公命。
(經一·七)王姬歸于齊。
(經一·八)齊師遷紀郱、鄑、郚。
(傳一·一)元年,春,不稱即位,文姜出故也。
(傳一·二)三月,夫人孫于齊,不稱姜氏,絕不為親,禮也。
(傳一·三)秋,筑王姬之館于外。為外,禮也。
莊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二月,葬陳莊公。
(經二·二)夏,公子慶父帥師伐於余丘。
(經二·三)秋,七月,齊王姬卒。
(經二·四)冬,十有二月,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
(經二·五)乙酉,宋公馮卒。
(傳二·一)二年,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禚。書奸也。
莊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正月,溺會齊師伐衛。
(經三·二)夏,四月,葬宋莊公。
(經三·三)五月,葬桓王。
(經三·四)秋,紀季以酅入于齊。
(經三·五)冬,公次于滑。
(傳三·一)三年,春,溺會齊師伐衛,疾之也。
(傳三·二)夏,五月,葬桓王,緩也。
(傳三·三)秋,紀季以酅入于齊,紀於是乎始判。
(傳三·四)冬,公次于滑,將會鄭伯,謀紀故也。鄭伯辭以難。凡師,一宿為舍,再宿為信,過信為次。
莊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享齊侯于祝丘。
(經四·二)三月,紀伯姬卒。
(經四·三)夏,齊侯、陳侯、鄭伯遇于垂。
(經四·四)紀侯大去其國。
(經四·五)六月乙丑,齊侯葬紀伯姬。
(經四·六)秋,七月。(經四·七)冬,公及齊人狩于禚。
(傳四·一)四年,春,王三月,楚武王荊尸,授師孑焉,以伐隨。將齊,入告夫人鄧曼曰:「餘心蕩。」鄧曼嘆曰:「王祿盡矣。盈而蕩,天之道也。先君其知之矣,故臨
武事,將發大命,而蕩王心焉。若師徒無虧,王薨於行,國之福也。」王遂行,卒於樠木之下。令尹斗祁、莫敖屈重除道梁溠,營軍臨隨,隨人懼,行成。莫敖以王命入盟隨
侯,且請為會於漢汭而還。濟漢而後發喪。
(傳四·二)紀侯不能下齊,以與紀季。夏,紀侯大去其國,違齊難也。
莊公(經五·一)五年
春,王正月。
(經五·二)夏,夫人姜氏如齊師。
(經五·三)秋,郳犁來來朝。
(經五·四)冬,公會齊人、宋人、陳人、蔡人伐衛。
(傳五·一)五年,秋,郳犁來來朝。名,未王命也。
(傳五·二)冬,伐衛,納惠公也。
莊公(經六·一)六年
春,王正月,王人子突救衛。
(經六·二)夏,六月,衛侯朔入于衛。
(經六·三)秋,公至自伐衛。
(經六·四)螟。
(經六·五)冬,齊人來歸衛俘。
(傳六·一)六年,春,王人救衛。夏,衛侯入,放公子黔牟于周,放甯跪于秦,殺左公子泄、右公子職,乃即位。君子以二公子之立黔牟為不度矣。夫能固位者,必度於本
末,而後立衷焉。不知其本,不謀;知本之不枝,弗強。《詩》云:「本枝百世。」
(傳六·二)冬,齊人來歸衛寶,文姜請之也。
(傳六·三)楚文王伐申,過鄧。鄧祁侯曰:「吾甥也。」止而享之。騅甥、聃甥、養甥請殺楚子。鄧侯弗許。三甥曰:「亡鄧國者,必此人也。若不早圖,後君噬齊。其及
圖之乎!圖之,此為時矣。」鄧侯曰:「人將不食吾餘。」對曰:「若不從三臣,抑社稷實不血食,而君焉取餘?」弗從。還年,楚子伐鄧。十六年,楚復伐鄧,滅之。
莊公(經七·一)七年
春,夫人姜氏會齊侯于防。
(經七·二)夏,四月辛卯,夜,恒星不見。夜中,星隕如雨。
(經七·三)秋,大水。(經七·四)無麥、苗。
(經七·五)冬,夫人姜氏會齊侯于穀。
(傳七·一)七年,春,文姜會齊侯于防,齊志也。
(傳七·二)夏,恒星不見,夜明也。星隕如雨,與雨偕也。
(傳七·三)秋,無麥、苗,不害嘉穀也。
莊公(經八·一)八年
春,王正月,師次于郎,以俟陳人、蔡人。(經八·二)甲午,治兵。
(經八·三)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經八·四)秋,師還。
(經八·五)冬,十有一月癸未,齊無知弒其君諸兒。
(傳八·一)八年,春,治兵于廟,禮也。
(傳八·二)夏,師及齊師圍郕。郕降于齊師。仲慶父請伐齊師。公曰:「不可。我實不德,齊師何罪?罪我之由。夏書曰:『皋陶邁種德,德,乃降。』姑務修德,以待時
乎!」秋,師還。君子是以善魯莊公。
(傳八·三)齊侯使連稱、管至父戍葵丘,瓜時而往,曰:「及瓜而代。」期戍,公問不至。請代,弗許。故謀作亂。僖公之母弟曰夷仲年,生公孫無知,有寵於僖公,衣服
禮秩如適。襄公絀之。二人因之以作亂。連稱有從妹在公宮,無寵,使間公。曰:「捷,吾以汝為夫人。」
(傳八·三)冬,十二月,齊侯游于姑棼,遂田于貝丘。見大豕。從者曰:「公子彭生也。」公怒,曰:「彭生敢見!」射之。豕人立而啼。公懼,隊于車。傷足,喪屨。反
,誅屨於徒人費。弗得,鞭之,見血。走出,遇賊于門。劫而束之。費曰:「我奚御哉?」袒而示之背。信之。費請先入。伏公而出,鬭,死于門中。石之紛如死于階下。遂
入,殺孟陽于床。曰:「非君也,不類。」見公之足于戶下,遂弒之,而立無知。初,襄公立,無常。鮑叔牙曰:「君使民慢,亂將作矣。」奉公子小白出奔莒。亂作,管夷
吾、召忽奉公子糾來奔。
(傳八·四)初,公孫無知虐于雍廩。
莊公(經九·一)九年
春,齊人殺無知。
(經九·二)公及齊大夫盟于蔇。
(經九·三)夏,公伐齊,納子糾。齊小白入于齊。
(經九·四)秋,七月丁酉,葬齊襄公。
(經九·五)八月庚申,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
(經九·六)九月,齊人取子糾殺之。(經九·七)冬,浚洙。
(傳九·一)九年,春,雍廩殺無知。
(傳九·二)公及齊大夫盟于蔇,齊無君也。
(傳九·三)夏,公伐齊,納子糾。桓公自莒先入。
(傳九·四)秋,師及齊師戰于乾時,我師敗績。公喪戎路,傳乘而歸。秦子、梁子以公旗辟于下道,是以皆止。
(傳九·五)鮑叔帥師來言曰:「子糾,親也,請君討之。管、召,讎也,請受而甘心焉。」乃殺子糾于生竇。召忽死之。管仲請囚,鮑叔受之,及堂阜而稅之。歸而以告曰
:「管夷吾治於高傒,使相可也。」公從之。
莊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正月,公敗齊師于長勺。
(經十·二)二月,公侵宋。
(經十·三)三月,宋人遷宿。
(經十·四)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公敗宋師于乘丘。
(經十·五)秋,九月,荊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經十·六)冬,十月,齊師滅譚。譚子奔莒。
(傳十·一)十年,春,齊師伐我。公將戰。曹劌請見。其鄉人曰:「肉食者謀之,又何間焉?」劌曰:「肉食者鄙,未能遠謀。」乃入見,問何以戰。公曰:「衣食所安,
弗敢專也,必以分人。」對曰:「小惠未遍,民弗從也。」公曰:「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對曰:「小信未孚,神弗福也。」公曰:「小大之獄,雖不能察,必以
情。」對曰:「忠之屬也,可以一戰。戰,則請從。」公與之乘。戰于長勺。公將鼓之。劌曰:「未可。」齊人三鼓。劌曰:「可矣!」齊師敗績。公將馳之。劌曰:「未可
。」下,視其轍,登軾而望之,曰:「可矣!」遂逐齊師。既克,公問其故。對曰:「夫戰,勇氣也。一鼓作氣,再而衰,三而竭。彼竭我盈,故克之。夫大國,難測也,懼
有伏焉。吾視其轍亂,望其旗靡,故逐之。」
(傳十·二)夏,六月,齊師、宋師次于郎。公子偃曰:「宋師不整,可敗也。宋敗,齊必還。請擊之。」公弗許。自雩門竊出,蒙皋比而先犯之。公從之。大敗宋師于乘丘
。齊師乃還。
(傳十·三)蔡哀侯娶于陳,息侯亦娶焉。息媯將歸,過蔡。蔡侯曰:「吾姨也。」止而見之,弗賓。息侯聞之,怒,使謂楚文王曰:「伐我,吾求救於蔡而伐之。」楚子從
之。秋,九月,楚敗蔡師于莘,以蔡侯獻舞歸。
(傳十·四)齊侯之出也,過譚,譚不禮焉。及其入也,諸侯皆賀,譚又不至。冬,齊師滅譚,譚無禮也。譚子奔莒,同盟故也。
莊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經十一·二)夏,五月戊寅,公敗宋師于鄑。
(經十一·三)秋,宋大水。
(經十一·四)冬,王姬歸于齊。
(傳十一·一)十一年,夏,宋為乘丘之役故,侵我。公禦之。宋師未陳而薄之,敗諸鄑。凡師,敵未陳曰敗某師,皆陳曰戰,大崩曰敗績。得俊曰克,覆而敗之曰取某師,
京師敗曰王師敗績于某。
(傳十一·二)秋,宋大水。公使吊焉,曰:「天作淫雨,害於粢盛,若之何不吊?」對曰:「孤實不敬,天降之災,又以為君憂,拜命之辱。」臧文仲曰:「宋其興乎!禹
、湯罪己,其興也悖焉;桀、紂罪人,其亡也忽焉。且列國有兇,稱孤,禮也。言懼而名禮,其庶乎!」既而聞之曰公子御說之辭也。臧孫達曰:「是宜為君,有恤民之心
。」
(傳十一·三)冬,齊侯來逆共姬。
(傳十一·四)乘丘之役,公以金仆姑射南宮長萬,公右歂孫生搏之。宋人請之。宋公靳之,曰:「始吾敬子;今子,魯囚也,吾弗敬子矣。」病之。
莊公(經十二·一)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紀叔姬歸于酅。
(經十二·二)夏,四月。
(經十二·三)秋,八月甲午,宋萬弒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
(經十二·四)冬,十月,宋萬出奔陳。
(傳十二·一)十二年,秋,宋萬弒閔公于蒙澤。遇仇牧于門,批而殺之。遇大宰督于東宮之西,又殺之。立子游。群公子奔蕭,公子御說奔亳。南宮牛、猛獲帥師圍亳。
(傳十二·一)冬,十月,蕭叔大心及戴、武、宣、穆、莊之族,以曹師伐之。殺南宮牛于師,殺子游于宋,立桓公。猛獲奔衛。南宮萬奔陳,以乘車輦其母,一日而至。宋
人請猛獲于衛。衛人欲勿與。石祁子曰:「不可,天下之惡一也,惡於宋而保於我,保之何補?得一夫而失一國,與惡而棄好,非謀也。」衛人歸之。亦請南宮萬于陳,以賂
。陳人使婦人飲之酒,而以犀革裹之。比及宋,手足皆見。宋人皆醢之。
莊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齊侯、宋人、陳人、蔡人、邾人會于北杏。
(經十三·二)夏,六月,齊人滅遂。
(經十三·三)秋,七月。(經十三·四)冬,公會齊侯盟于柯。
(傳十三·一)十三年,春,會于北杏,以平宋亂。遂人不至。夏,齊人滅遂而戍之。
(傳十三·二)冬,盟于柯,始及齊平也。
(傳十三·三)宋人背北杏之會。
莊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齊人、陳人、曹人伐宋。
(經十四·二)夏,單伯會伐宋。
(經十四·三)秋,七月,荊入蔡。
(經十四·四)冬,單伯會齊侯、宋公、衛侯、鄭伯于鄄。
(傳十四·一)十四年,春,諸侯伐宋。齊請師于周。夏,單伯會之。取成于宋而還。
(傳十四·二)鄭厲公自櫟侵鄭,及大陵,獲傅瑕。傅瑕曰:「茍舍我,吾請納君。」與之盟而赦之。六月甲子,傅瑕殺鄭子及其二子,而納厲公。初,內蛇與外蛇鬭於鄭南
門中,內蛇死。六年而厲公入。公聞之,問於申繻曰:「猶有妖乎?」對曰:「人之所忌,其氣焰以取之。妖由人興也。人無釁焉,妖不自作。人棄常,則妖興,故有妖。」
厲王入,遂殺傅瑕。使謂原繁曰:「傅瑕貳,周有常刑,既伏其罪矣。納我而無二心者,吾皆許之上大夫之事,吾愿與伯父圖之。且寡人出,伯父無里言。入,又不念寡人,
寡人憾焉。」對曰:「先君桓公命我先人典司宗祏。社稷有主,而外其心,其何貳如之?茍主社稷,國內之民,其誰不為臣?臣無二心,天之制也。子儀在位,十四年矣;而
謀召君者,庸非二乎?莊公之子猶有八人,若皆以官爵行賂勸貳而可以濟事,君其若之何?臣聞命矣。」乃縊而死。
(傳十四·三)蔡哀侯為莘故,繩息媯以語楚子。楚子如息,以食入享,遂滅息。以息媯歸,生堵敖及成王焉。未言。楚子問之。對曰:「吾一婦人,而事二夫,縱弗能死,
其又奚言?」楚子以蔡侯滅息,遂伐蔡。秋,七月,楚入蔡。君子曰:「商書所謂『惡之易也,如火之燎于原,不可鄉邇,其猶可撲滅』者,其如蔡哀侯乎!」
(傳十四·四)冬,會于鄄,宋服故也。
莊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會于鄄。
(經十五·二)夏,夫人姜氏如齊。
(經十五·三)秋,宋人、齊人、邾人伐郳。
(經十五·四)鄭人侵宋。(經十五·五)冬,十月。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復會焉,齊始霸也。
(傳十五·二)秋,諸侯為宋伐郳。鄭人間之而侵宋。
莊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
(經十六·二)夏,宋人、齊人、衛人伐鄭。
(經十六·三)秋,荊伐鄭。
(經十六·四)冬,十有二月,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滑伯、滕子同盟于幽。
(經十六·五)邾子克卒。
莊公(傳十六·一)十六年,夏,諸侯伐鄭,宋故也。
(傳十六·二)鄭伯自櫟入,緩告于楚。秋,楚伐鄭,及櫟,為不禮故也。
(傳十六·三)鄭伯治與於雍糾之亂者,九月,殺公子閼,刖強鉏。公父定叔出奔衛。三年而復之,曰:「不可使共叔無後於鄭。」使以十月入,曰:「良月也,就盈數焉
。」君子謂強鉏不能衛其足。
(傳十六·四)冬,同盟于幽,鄭成也。
(傳十六·五)王使虢公命曲沃伯以一軍為晉侯。
(傳十六·六)初,晉武公伐夷,執夷詭諸。蔿國請而免之。既而弗報,故子國作亂,謂晉人曰:「與我伐夷而取其地。」遂以晉師伐夷,殺夷詭諸。周公忌父出奔虢。惠王
立而復之。
莊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齊人執鄭詹。
(經十七·二)夏,齊人殲于遂。
(經十七·三)秋,鄭詹自齊逃來。
(經十七·四)冬,多麋。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齊人執鄭詹,鄭不朝也。
(傳十七·二)夏,遂因氏、頜氏、工婁氏、須遂氏饗齊戍,醉而殺之,齊人殲焉。
莊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日有食之。
(經十八·二)夏,公追戎于濟西。
(經十八·三)秋,有蜮。
(經十八·四)冬,十月。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虢公、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皆賜玉五、馬三匹,非禮也。王命諸侯,名位不同,禮亦異數,不以禮假人。
(傳十八·二)虢公、晉侯、鄭伯使原莊公逆王后于陳。陳媯歸于京師,實惠後。
(傳十八·三)夏,公追戎于濟西。不言其來,諱之也。
(傳十八·四)秋,有蜮,為災也。
(傳十八·五)初,楚武王克權,使鬭緡尹之,以叛,圍而殺之。遷權於那處,使閻敖尹之。及文王即位,與巴人伐申,而驚其師。巴人叛楚而伐那處,取之,遂門于楚。閻
敖游涌而逸。楚子殺之。其族為亂。冬,巴人因之以伐楚。
莊公(經十九·一)十有九年
春,王正月。(經十九·二)夏,四月。
(經十九·三)秋,公子結媵陳人之婦于鄄,遂及齊侯、宋公盟。
(經十九·四)夫人姜氏如莒。
(經十九·五)冬,齊人、宋人、陳人伐我西鄙。
(傳十九·一)十九年,春,楚子禦之,大敗於津。還,鬻拳弗納,遂伐黃。敗黃師于踖陵。還,及湫,有疾。夏,六月庚申,卒。鬻拳葬諸夕室。亦自殺也,而葬於绖皇。
初,鬻拳強諫楚子。楚子弗從。臨之以兵,懼而從之。鬻拳曰:「吾懼君以兵,罪莫大焉。」遂自刖也。楚人以為大閽,謂之大伯。使其後掌之。君子曰:「鬻拳可謂愛君矣
!諫以自納於刑,刑猶不忘納君於善。」
(傳十九·二)初,王姚嬖于莊王,生子頹。子頹有寵,蔿國為之師。及惠王即位,取蔿國之圃以為囿。邊伯之宮近於王宮,王取之。王奪子禽、祝跪與詹父田,而收膳夫之
秩,故蔿國、邊伯、石速、詹父、子禽、祝跪作亂,因蘇氏。秋,五大夫奉子頹以伐王,不克,出奔溫。蘇子奉子頹以奔衛。衛師、燕師伐周。冬,立子頹。
莊公(經二十·一)二十年
春,王二月,夫人姜氏如莒。
(經二十·二)夏,齊大災。
(經二十·三)秋,七月。
(經二十·四)冬,齊人伐戎。
(傳二十·一)二十年,春,鄭伯和王室,不克。執燕仲父。夏,鄭伯遂以王歸。王處于櫟。秋,王及鄭伯入于鄔。遂入成周。取其寶器而還。冬,王子頹享五大夫,樂及遍
舞。鄭伯聞之,見虢叔曰:「寡人聞之:哀樂失時,殃咎必至。今王子頹歌舞不倦,樂禍也。夫司寇行戮,君為之不舉,而況敢樂禍乎?奸王之位,禍孰大焉?臨禍忘憂,憂
必及之。盍納王乎?」虢公曰:「寡人之愿也。」
莊公(經二一·一)二十有一年
春,王正月。
(經二一·二)夏,五月辛酉,鄭伯突卒。
(經二一·三)秋,七月戊戌,夫人姜氏薨。
(經二一·四)冬,十有二月,葬鄭厲公。
(傳二一·一)二十一年,春,胥命于弭。夏,同伐王城。鄭伯將王自圉門入。虢叔自北門入。殺王子頹及五大夫。鄭伯享王于闕西辟,樂備。王與之武公之略,自虎牢以東
。原伯曰:「鄭伯效尤,其亦將有咎!」五月,鄭厲公卒。王巡虢守,虢公為王宮于玤,王與之酒泉。鄭伯之享王也,王以後之鞶監予之。虢公請器,王予之爵。鄭伯由是始
惡於王。冬,王歸自虢。
莊公(經二二·一)二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肆大眚。
(經二二·二)癸醜,葬我小君文姜。
(經二二·三)陳人殺其公子御寇。
(經二二·四)夏,五月。
(經二二·五)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于防。
(經二二·六)冬,公如齊納幣。
(傳二二·一)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大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齊侯使敬仲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
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飲桓公酒,樂。公曰:「以
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
『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傳二二·一)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
。』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
,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
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岳之後也。山岳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
莊公(經二三·一)二十有三年
春,公至自齊。(經二三·二)祭叔來聘。
(經二三·三)夏,公如齊觀社。
(經二三·四)公至自齊。
(經二三·五)荊人來聘。
(經二三·六)公及齊侯遇于穀。
(經二三·七)蕭叔朝公。
(經二三·八)秋,丹桓宮楹。
(經二三·九)冬,十有一月,曹伯射姑卒。
(經二三·十)十有二月甲寅,公會齊侯盟于扈。
(傳二三·一)二十三年,夏,公如齊觀社,非禮也。曹劌諫曰:「不可。夫禮,所以整民也。故會以訓上下之則,制財用之節;朝以正班爵之義,帥長幼之序;征伐以討其
不然。諸侯有王,王有巡守,以大習之。非是,君不舉矣。君舉必書。書而不法,後嗣何觀?」
(傳二三·二)晉桓、莊之族偪,獻公患之。士蔿曰:「去富子,則群公子可謀也已。」公曰:「爾試其事。」士蔿與群公子謀,譖富子而去之。
(傳二三·三)秋,丹桓宮之楹。
莊公(經二四·一)二十有四年
春,王三月,刻桓宮桷。
(經二四·二)葬曹莊公。
(經二四·三)夏,公如齊逆女。
(經二四·四)秋,公至自齊。
(經二四·五)八月丁丑,夫人姜氏入。
(經二四·六)戊寅,大夫宗婦覿,用幣。
(經二四·七)大水。
(經二四·八)冬,戎侵曹。
(經二四·九)曹羈出奔陳。
(經二四·十)赤歸于曹。
(經二四·十一)郭公。
(傳二四·一)二十四年,春,刻其桷,皆非禮也。御孫諫曰:「臣聞之:『儉,德之共也;侈,惡之大也。』先君有共德,而君納諸大惡,無乃不可乎?」
(傳二四·二)秋,哀姜至,公使宗婦覿,用幣,非禮也。御孫曰:「男贄,大者玉帛,小者禽鳥,以章物也。女贄,不過榛、栗、棗、修,以告虔也。今男女同贄,是無別
也。男女之別,國之大節也;而由夫人亂之,無乃不可乎?」
(傳二四·三)晉士蔿又與群公子謀,使殺游氏之二子。士蔿告晉侯曰:「可矣。不過二年,君必無患。」
莊公(經二五·一)二十有五年
春,陳侯使女叔來聘。
(經二五·二)夏,五月癸醜,衛侯朔卒。
(經二五·三)六月辛末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經二五·四)伯姬歸于杞。
(經二五·五)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
(經二五·六)冬,公子友如陳。
莊公(傳二五·一)二十五年,春,陳女叔來聘,始結陳好也。嘉之,故不名。
(傳二五·二)夏,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常也。唯正月之朔,慝未作,日有食之,於是乎用幣于社,伐鼓于朝。
(傳二五·三)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門,亦非常也。凡天災,有幣,無牲。非日、月之眚不鼓。
(傳二五·四)晉士蔿使群公子盡殺游氏之族,乃城聚而處之。
(傳二五·五)冬,晉侯圍聚,盡殺群公子。
莊公(經二六·一)二十有六年
春,公伐戎。
(經二六·二)夏,公至自伐戎。
(傳二六·三)曹殺其大夫。
(經二六·四)秋,公會宋人、齊人伐徐。
(經二六·五)冬,十有二月癸亥朔,日有食之。
(傳二六·一)二十六年,春,晉士蔿為大司空。
(傳二六·二)夏,士蔿城絳,以深其宮。
(傳二六·三)秋,虢人侵晉。冬,虢人又侵晉。
莊公(經二七·一)二十有七年
春,公會杞伯姬于洮。
(經二七·二)夏,六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鄭伯同盟于幽。
(經二七·三)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
(經二七·四)冬,杞伯姬來。
(經二七·五)莒慶來逆叔姬。
(經二七·六)杞伯來朝。
(經二七·七)公會齊侯于城濮。
(傳二七·一)二十七年,春,公會杞伯姬于洮,非事也。天子非展義不巡守,諸侯非民事不舉,卿非君命不越竟。
(傳二七·二)夏,同盟于幽,陳、鄭服也。
(傳二七·三)秋,公子友如陳葬原仲,非禮也。原仲,季友之舊也。
(傳二七·四)冬,杞伯姬來,歸寧也。凡諸侯之女,歸寧曰來,出曰來歸,夫人歸寧曰如某,出曰歸于某。
(傳二七·五)晉侯將伐虢。士蔿曰:「不可。虢公驕,若驟得勝於我,必棄其民。無眾而後伐之,欲禦我,誰與?夫禮、樂、慈、愛,戰所畜也。夫民,讓事、樂和、愛親
、哀喪,而後可用也。虢弗畜也,亟戰,將饑。」
(傳二七·六)王使召伯廖賜齊侯命,且請伐衛,以其立子頹也。
莊公(經二八·一)二十有八年
春,王三月甲寅,齊人伐衛。衛人及齊人戰,衛人敗績。
(經二八·二)夏,四月丁未,邾子瑣卒。
(經二八·三)秋,荊伐鄭,公會齊人、宋人救鄭。
(經二八·四)冬,筑郿。
(經二八·五)大無麥、禾,臧孫辰告糴于齊。
(傳二八·一)二十八年,春,齊侯伐衛,戰,敗衛師,數之以王命,取賂而還。
(傳二八·二)晉獻公娶于賈,無子。烝於齊姜,生秦穆夫人及太子申生。又娶二女於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晉伐驪戎,驪戎男女以驪姬,歸,生奚齊,其娣
生卓子。驪姬嬖,欲立其子,賂外嬖梁五與東關嬖五,使言於公曰:「曲沃,君之宗也;蒲與二屈,君之疆也;不可以無主。宗邑無主,則民不威;疆埸無主,則啟戎心;戎
之生心,民慢其政,國之患也。若使大子主曲沃,而重耳、夷吾主蒲與屈,則可以威民而懼戎,且旌君伐。」使俱曰:「狄之廣莫,於晉為都。晉之啟土,不亦宜乎!」晉侯
說之。夏,使大子居曲沃,重耳居蒲城,夷吾居屈。群公子皆鄙。唯二姬之子在絳。二五卒與驪姬譖群公子而立奚齊,晉人謂之二五耦。
(傳二八·三)楚令尹子元欲蠱文夫人,為館於其宮側,而振萬焉。夫人聞之,泣曰:「先君以是舞也習戎備也。今令尹不尋諸仇讎,而於未亡人之側,不亦異乎!」御人以
告子元。子元曰:「婦人不忘襲讎,我反忘之!」秋,子元以車六百乘伐鄭,入于桔柣之門。子元、斗御強、斗梧、耿之不比為旆,斗班、王孫游、王孫喜殿。眾車入自純門
,及逵市。縣門不發。楚言而出。子元曰:「鄭有人焉。」諸侯救鄭。楚師夜遁。鄭人將奔桐丘,諜告曰:「楚幕有烏。」乃止。
(傳二八·四)冬,饑,臧孫辰告糴于齊,禮也。
(傳二八·五)筑郿,非都也。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邑曰筑,都曰城。
莊公(經二九·一)二十有九年
春,新延廄。
(經二九·二)夏,鄭人侵許。
(經二九·三)秋,有蜚。
(經二九·四)冬,十有二月,紀叔姬卒。
(經二九·五)城諸及防。
(傳二九·一)二十九年,春,新作延廄,書不時也。凡馬,日中而出,日中而入。
(傳二九·二)夏,鄭人侵許。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輕曰襲。
(傳二九·三)秋,有蜚,為災也。凡物,不為災,不書。
(傳二九·四)冬,十二月,城諸及防,書,時也。凡土功,龍見而畢務,戒事也;火見而致用,水昏正而栽,日至而畢。
(傳二九·五)樊皮叛王。
莊公(經三十·一)三十年
春,王正月。
(經三十·二)夏,次于成。
(經三十·三)秋,七月,齊人降鄣。
(經三十·四)八月癸亥,葬紀叔姬。
(經三十·五)九月庚午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經三十·六)冬,公及齊侯遇于魯濟。
(經三十·七)齊人伐山戎。
(傳三十·一)三十年,春,王命虢公討樊皮。夏,四月丙辰,虢公入樊,執樊仲皮,歸于京師。
(傳三十·二)楚公子元歸自伐鄭,而處王宮。斗射師諫,則執而梏之。秋,申公斗班殺子元。斗穀於菟為令尹,自毀其家,以紓楚國之難。
(傳三十·三)冬,遇于魯濟,謀山戎也。以其病燕故也。
莊公(經三一·一)三十有一年
春,筑臺于郎。
(經三一·二)夏,四月,薛伯卒。
(經三一·三)筑臺于薛。
(經三一·四)六月,齊侯來獻戎捷。
(經三一·五)秋,筑臺于秦。
(經三一·六)冬,不雨。
(傳三一·一)三十一年,夏,六月,齊侯來獻戎捷,非禮也。凡諸侯有四夷之功,則獻于王,王以警于夷;中國則否。諸侯不相遺俘。
莊公(經三二·一)三十有二年
春,城小穀。
(經三二·二)夏,宋公,齊侯遇于梁丘。
(經三二·三)秋,七月癸巳,公子牙卒。
(經三二·四)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寢。
(經三二·五)冬,十月己未,子般卒。
(經三二·六)公子慶父如齊。
(經三二·七)狄伐邢。
(傳三二·一)三十二年,春,城小穀,為管仲也。
(傳三二·二)齊侯為楚伐鄭之故,請會于諸侯。宋公請先見于齊侯。夏,遇于梁丘。
(傳三二·三)秋,七月,有神降于莘。惠王問諸內史過曰:「是何故也?」對曰:「國之將興,明神降之,監其德也;將亡,神又降之,觀其惡也。故有得神以興,亦有以
亡,虞、夏、商、周皆有之。」王曰:「若之何?」對曰:「以其物享焉。其至之日,亦其物也。」王從之。內史過往,聞虢請命,反曰:「虢必亡矣。虐而聽於神。」神居
莘六月。虢公使祝應、宗區、史嚚享焉。神賜之土田。史嚚曰:「虢其亡乎!吾聞之:國將興,聽於民;將亡,聽於神。神,聰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虢多涼德,其何
土之能得?」
(傳三二·四)初,公筑臺,臨黨氏,見孟任,從之。閟。而以夫人言,許之,割臂盟公。生子般焉。雩,講于梁氏,女公子觀之。圉人犖自墻外與之戲。子般怒,使鞭之。
公曰:「不如殺之,是不可鞭。犖有力焉,能投蓋于稷門。」公疾,問後於叔牙。對曰:「慶父材。」問於季友。對曰:「臣以死奉般。」公曰:「鄉者牙曰『慶父材』。」
成季使以君命命僖叔,待于鍼巫氏,使鍼季酖之,曰:「飲此,則有後於魯國;不然,死且無後。」飲之,歸,及逵泉而卒。立叔孫氏。
(傳三二·五)八月癸亥,公薨于路寢。子般即位,次于黨氏。冬,十月己未,共仲使圉人犖賊子般于黨氏。成季奔陳。立閔公。
左傳·閔公
閔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經一·二)齊人救邢。
(經一·三)夏,六月辛酉,葬我君莊公。
(經一·四)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落姑。季子來歸。
(經一·五)冬,齊仲孫來。
(傳一·一)元年,春,不書即位,亂故也。
(傳一·二)狄人伐邢。管敬仲言於齊侯曰:「戎狄豺狼,不可厭也;諸夏親昵,不可棄也。宴安鴆毒,不可懷也。《詩》云:『豈不懷歸,畏此簡書。』簡書,同惡相恤之
謂也。請救邢以從簡書。」齊人救邢。
(傳一·三)夏,六月,葬莊公。亂故,是以緩。
(傳一·四)秋,八月,公及齊侯盟于落姑,請復季友也。齊侯許之,使召諸陳,公次于郎以待之。「季子來歸」,嘉之也。
(傳一·五)冬,齊仲孫湫來省難,書曰「仲孫」,亦嘉之也。仲孫歸,曰:「不去慶父,魯難未已。」公曰:「若之何而去之?」對曰:「難不已,將自斃,君其待之!」
公曰:「魯可取乎?」對曰:「不可。猶秉周禮。周禮,所以本也。臣聞之:『國將亡,本必先顛,而後枝葉從之。』魯不棄周禮,未可動也。君其務寧魯難而親之。親有禮
,因重固,間攜貳,覆昏亂,霸王之器也。」
(傳一·六)晉侯作二軍,公將上軍,太子申生將下軍。趙夙御戎,畢萬為右,以滅耿、滅霍、滅魏。還,為太子城曲沃,賜趙夙耿,賜畢萬魏,以為大夫。士蔿曰:「太子
不得立矣。分之都城,而位以卿,先為之極,又焉得立?不如逃之,無使罪至。為吳大伯,不亦可乎?猶有令名,與其及也。且諺曰:『心茍無瑕,何恤乎無家?』天若祚大
子,其無晉乎!」卜偃曰:「畢萬之後必大。萬,盈數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賞,天啟之矣。天子曰兆民,諸侯曰萬民。今名之大,以從盈數,其必有眾。」
(傳一·六)初,畢萬筮仕於晉,遇屯之比。辛廖占之,曰:「吉。屯固、比入,吉孰大焉?其必蕃昌。震為土,車從馬,足居之,兄長之,母覆之,眾歸之,六體不易
,合而能固,安而能殺,公侯之卦也。公侯之子孫,必復其始。」
閔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正月,齊人遷陽。
(經二·二)夏,五月乙酉,吉禘于莊公。
(經二·三)秋,八月辛丑,公薨。
(經二·四)九月,夫人姜氏孫于邾。
(經二·五)公子慶父出奔莒。
(經二·六)冬,齊高子來盟。
(經二·七)十有二月,狄入衛。
(經二·八)鄭棄其師。
(傳二·一)二年,春,虢公敗犬戎于渭汭。舟之僑曰:「無德而祿,殃也。殃將至矣。」遂奔晉。
(傳二·二)夏,吉禘于莊公,速也。
(傳二·三)初,公傅奪卜齮田,公不禁。秋,八月辛丑,共仲使卜齮賊公于武闈。成季以僖公適邾。共仲奔莒,乃入,立之。以賂求共仲于莒,莒人歸之。及密,使公子魚
請。不許,哭而往。共仲曰:「奚斯之聲也。」乃縊。閔公,哀姜之娣叔姜之子也,故齊人立之。共仲通於哀姜,哀姜欲立之。閔公之死也,哀姜與知之,故孫于邾。齊人取
而殺之于夷,以其尸歸,僖公請而葬之。
(傳二·四)成季之將生也,桓公使卜楚丘之父卜之,曰:「男也,其名曰友,在公之右;間于兩社,為公室輔。季氏亡,則魯不昌。」又筮之,遇大有之乾,曰:「同
復于父,敬如君所。」及生,有文在其手曰「友」,遂以命之。
(傳二·五)冬,十二月,狄人伐衛。衛懿公好鶴,鶴有乘軒者。將戰,國人受甲者皆曰:「使鶴!鶴實有祿位,餘焉能戰?」公與石祁子玦,與甯莊子矢,使守,曰:「以
此贊國,擇利而為之。」與夫人繡衣,曰:「聽於二子!」渠孔御戎,子伯為右;黃夷前驅,孔嬰齊殿。及狄人戰于熒澤,衛師敗績,遂滅衛。衛侯不去其旗,是以甚敗。狄
人囚史華龍滑與禮孔,以逐衛人。二人曰:「我,大史也,實掌其祭。不先,國不可得也。」乃先之。至,則告守曰:「不可待也。」夜與國人出。狄入衛,遂從之,又敗諸
河。
閔公(傳二·五)初,惠公之即位也少,齊人使昭伯烝於宣姜,不可,強之。生齊子、戴公、文公、宋桓夫人、許穆夫人。文公為衛之多患也,先適齊。及敗,宋桓公逆諸河
,宵濟。衛之遺民男女七百有三十人,益之以共、滕之民為五千人。立戴公以廬于曹。許穆夫人賦《載馳》。齊侯使公子無虧帥車三百乘、甲士三千人以戍曹。歸公乘馬,祭
服五稱,牛、羊、豕、雞、狗皆三百與門材。歸夫人魚軒,重錦三十兩。
(傳二·六)鄭人惡高克,使帥師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師潰而歸,高克奔陳。鄭人為之賦《清人》。
(傳二·七)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皋落氏。里克諫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
。夫帥師,專行謀,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非太子之事也。師在制命而已,稟命則不威,專命則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君失其官,帥師不威,將焉用之?且臣
聞皋落氏將戰。君其舍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誰立焉!」不對而退。見太子。太子曰:「吾其廢乎?」對曰:「告之以臨民,教之以軍旅,不共是懼,何故廢乎?
且子懼不孝,無懼弗得立。修己而不責人,則免於難。」
(傳二·七)太子帥師,公衣之偏衣,佩之金玦。狐突御戎,先友為右。梁餘子養御罕夷,先丹木為右。羊舌大夫為尉。先友曰:「衣身之偏,握兵之要,在此行也,子其勉
之,偏躬無慝,兵要遠災,親以無災,又何患焉?」狐突嘆曰:「時,事之徵也;衣,身之章也;佩,衷之旗也。故敬其事,則命以始;服其身則衣之純;用其衷,則佩之度
。今命以時卒,閟其事也;衣之尨服,遠其躬也;佩以金玦;棄其衷也。服以遠之,時以閟之;尨涼,冬殺,金寒,玦離,胡可恃也?雖欲勉之,狄可盡乎?」梁餘子養曰
:「帥師者,受命於廟,受脤於社,有常服矣。不獲而尨,命可知也。死而不孝,不如逃之。」罕夷曰:「尨奇無常,金玦不復。雖復何為?君有心矣。」先丹木曰:「是服
也,狂夫阻之。曰『盡敵而反』,敵可盡乎?雖盡敵,猶可內讒,不如違之。」狐突欲行。羊舌大夫曰:「不可。違命不孝,棄事不忠。雖知其寒,惡不可取。子其死之!」
(傳二·七)太子將戰,狐突諫曰:「不可。昔辛伯諗周桓公云:『內寵并後,外寵二政,嬖子配嫡,大都耦國--亂之本也。』周公弗從,故及於難。今亂本成矣,立可必乎?
孝而安民,子其圖之!與其危身以速罪也。」
(傳二·八)成風聞成季之繇,乃事之,而屬僖公焉,故成季立之。
(傳二·九)僖之元年,齊桓公遷邢于夷儀。二年,封衛于楚丘。邢遷如歸,衛國忘亡。
(傳二·十)衛文公大布之衣、大帛之冠,務材、訓農,通商、惠工,敬教、勸學,授方、任能,元年,革車三十乘;季年,乃三百乘。
左傳·僖公
僖公(經一·一)元年
春,王正月。
(經一·二)齊師、宋師、曹師次于聶北,救邢。
(經一·三)夏,六月,邢遷于夷儀。
(經一·四)齊師、宋師、曹師城邢。
(經一·五)秋,七月戊辰,夫人姜氏薨于夷,齊人以歸。(經一·六)楚人伐鄭。
(經一·七)八月,公會齊侯、宋公、鄭伯、曹伯、邾人于檉。
(經一·八)九月,公敗邾師于偃。
(經一·九)冬,十月壬午,公子友帥師敗莒師于酈,獲莒拏。
(經一·十)十有二月丁巳,夫人氏之喪至自齊。
(傳一·一)元年,春,不稱即位,公出故也。公出復入,不書,諱之也。諱國惡,禮也。
(傳一·二)諸侯救邢。邢人潰,出奔師。師遂逐狄人,具邢器用而遷之,師無私焉。
(傳一·三)夏,邢遷于夷儀,諸侯城之,救患也。凡侯伯,救患、分災、討罪,禮也。
(傳一·四)秋,楚人伐鄭,鄭即齊故也。盟于犖,謀救鄭也。
(傳一·五)九月,公敗邾師于偃,虛丘之戍將歸者也。
(傳一·六)冬,莒人來求賂,公子友敗諸酈,獲莒子之弟挐--非卿也,嘉獲之也。公賜季友汶陽之田及費。
(傳一·七)夫人氏之喪至自齊。君子以齊人之殺哀姜也為已甚矣,女子,從人者也。
僖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正月,城楚丘。
(經二·二)夏,五月辛巳,葬我小君哀姜。
(經二·三)虞師、晉師滅下陽。
(經二·四)秋,九月,齊侯、宋公、江人、黃人盟于貫。
(經二·五)冬,十月,不雨。
(經二·六)楚人侵鄭。
(傳二·一)二年,春,諸侯城楚丘而封衛焉。不書所會,後也。
(傳二·二)晉荀息請以屈產之乘與垂棘之璧假道於虞以伐虢。公曰:「是吾寶也。」對曰:「若得道於虞,猶外府也。」公曰:「宮之奇存焉。」對曰:「宮之奇之為人也
,懦而不能強諫。且少長於君,君昵之;雖諫,將不聽。」乃使荀息假道於虞,曰:「冀為不道,入自顛軨,伐鄍三門。冀之既病,則亦唯君故。今虢為不道,保於逆旅,以
侵敝邑之南鄙。敢請假道,以請罪于虢。」虞公許之,且請先伐虢。宮之奇諫,不聽,遂起師。夏,晉里克、荀息帥師會虞師,伐虢,滅下陽。先書虞,賄故也。
(傳二·三)秋,盟于貫,服江、黃也。
(傳二·四)齊寺人貂始漏師于多魚。
(傳二·五)虢公敗戎於桑田。晉卜偃曰:「虢必亡矣。亡下陽不懼,而又有功,是天奪之鑒,而益其疾也。必易晉而不撫其民矣。不可以五稔。」
(傳二·六)冬,楚人伐鄭,斗章囚鄭聃伯。
僖公(經三·一)三年
春,王正月,不雨。
(經三·二)夏,四月,不雨。
(經三·三)徐人取舒。(經三·四)六月,雨。
(經三·五)秋,齊侯、宋公、江人、黃人會于陽穀。
(經三·六)冬,公子友如齊蒞盟。
(經三·七)楚人伐鄭。
(傳三·一)三年,春,不雨;夏,六月雨。自十月不雨至于五月,不曰旱,不為災也。
(傳三·二)秋,會于陽穀,謀伐楚也。
(傳三·三)齊侯為陽穀之會來尋盟。冬,公子友如齊蒞盟。
(傳三·四)楚人伐鄭,鄭伯欲成。孔叔不可,曰:「齊方勤我,棄德不祥。」
(傳三·五)齊侯與蔡姬乘舟于囿,蕩公。公懼,變色;禁之,不可。公怒,歸之,未絕之也。蔡人嫁之。
僖公(經四·一)四年
春,王正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侵蔡。蔡潰,遂伐楚,次于陘。
(經四·二)夏,許男新臣卒。
(經四·三)楚屈完來盟于師,盟于召陵。
(經四·四)齊人執陳轅濤涂。
(經四·五)秋,及江人、黃人伐陳。
(經四·六)八月,公至自伐楚。
(經四·七)葬許穆公。
(經四·八)冬,十有二月,公孫茲帥師會齊人、宋人、衛人、鄭人、許人、曹人侵陳。
(傳四·一)四年,春,齊侯以諸侯之師侵蔡。蔡潰,遂伐楚。楚子使與師言曰:「君處北海,寡人處南海,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管仲對曰
:「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曰:『五侯九伯,女實征之,以夾輔周室!』賜我先君履,東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無棣。爾貢苞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寡人是徵。昭王南征而不復,寡人是問。」對曰:「貢之不入,寡君之罪也,敢不共給?昭王之不復,君其問諸水濱!」師進,次于陘。
(傳四·一)夏,楚子使屈完如師。師退,次于召陵。齊侯陳諸侯之師,與屈完乘而觀之。齊侯曰:「豈不穀是為?先君之好是繼,與不穀同好如何?」對曰:「君惠徼福於
敝邑之社稷,辱收寡君,寡君之愿也。」齊侯曰:「以此眾戰,誰能禦之?以此攻城,何城不克?」對曰:「君若以德綏諸侯,誰敢不服?君若以力,楚國方城以為城,漢水
以為池,雖眾,無所用之。」屈完及諸侯盟。
(傳四·二)陳轅濤涂謂鄭申侯曰:「師出於陳、鄭之間,國必甚病。若出於東方,觀兵於東夷,循海而歸,其可也。」申侯曰:「善。」濤涂以告齊侯,許之。申侯見曰
:「師老矣,若出於東方而遇敵,懼不可用也。若出於陳、鄭之間,共其資糧扉屨,其可也。」齊侯說,與之虎牢。執轅濤涂。
(傳四·三)秋,伐陳,討不忠也。
(傳四·四)許穆公卒于師,葬之以侯,禮也。凡諸侯薨于朝、會,加一等;死王事,加二等。於是有以袞斂。
(傳四·五)冬,叔孫戴伯帥師會諸侯之師侵陳。陳成,歸轅濤涂。
(傳四·六)初,晉獻公欲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公曰:「從筮。」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且其繇曰:『專之渝,攘公之羭。一薰一蕕,十年尚
猶有臭。』必不可!」弗聽,立之。生奚齊,其娣生卓子。及將立奚齊,既與中大夫成謀,姬謂太子曰:「君夢齊姜,必速祭之!」太子祭于曲沃,歸胙于公。公田,姬寘諸
宮六日。公至,毒而獻之。公祭之地,地墳。與犬,犬斃。與小臣,小臣亦斃。姬泣曰:「賊由太子。」太子奔新城。公殺其傅杜原款。
(傳四·六)或謂太子:「子辭,君必辯焉。」太子曰:「君非姬氏,居不安、食不飽。我辭,姬必有罪。君老矣,吾又不樂。」曰:「子其行乎!」太子曰:「君實不察其
罪,被此名也以出,人誰納我?」十二月戊申,縊于新城。姬遂譖二公子曰:「皆知之。」重耳奔蒲,夷吾奔屈。
僖公(經五·一)五年
春,晉侯殺其世子申生。
(經五·二)杞伯姬來朝其子。
(經五·三)夏,公孫茲如牟。
(經五·四)公及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會王世子于首止。
(經五·五)秋,八月,諸侯盟于首止。
(經五·六)鄭伯逃歸不盟。
(經五·七)楚子滅弦,弦子奔黃。
(經五·八)九月戊申朔,日有食之。
(經五·十)冬,晉人執虞公。
(傳五·一)五年,春,王正月辛亥朔,日南至。公既視朔,遂登觀臺以望,而書,禮也。凡分、至、啟、閉,必書云物,為備故也。晉侯使以殺太子申生之故來告。
(傳五·二)初,晉侯使士蔿為二公子筑蒲與屈,不慎,寘薪焉。夷吾訴之。公使讓之。士蔿稽首而對曰:「臣聞之:無喪而戚,憂必讎焉無戎而城,讎必保焉。寇讎之保,
又何慎焉?守官廢命,不敬;固讎之保,不忠。失忠與敬,何以事君?《詩》云:『懷德惟寧,宗子惟城。』君其修德而固宗子,何城如之?三年將尋師焉,焉用慎?」退而
賦曰:「狐裘尨茸,一國三公,吾誰適從?」及難,公使寺人披伐蒲。重耳曰:「君父之命不校。」乃徇曰:「校者,吾讎也。」逾垣而走。披斬其袪。遂出奔翟。
僖公(傳五·三)夏,公孫茲如牟,娶焉。
(傳五·四)會于首止,會王太子鄭,謀寧周也。
(傳五·五)陳轅宣仲怨鄭申侯之反己於召陵,故勸之城其賜邑,曰:「美城之,大名也,子孫不忘。吾助子請。」乃為之請於諸侯而城之,美。遂譖諸鄭伯,曰:「美城其
賜邑,將以叛也。」申侯由是得罪。
(傳五·六)秋,諸侯盟。王使周公召鄭伯,曰:「吾撫女以從楚,輔之以晉,可以少安。」鄭伯喜於王命,而懼其不朝於齊也,故逃歸不盟。孔叔止之,曰:「國君不可以
輕,輕則失親;失親,患必至。病而乞盟,所喪多矣。君必悔之。」弗聽,逃其師而歸。
(傳五·七)楚斗穀於菟滅弦,弦子奔黃。於是江、黃、道、柏方睦於齊,皆弦姻也。弦子恃之而不事楚,又不設備,故亡。
(傳五·八)晉侯復假道於虞以伐虢。宮之奇諫曰:「虢,虞之表也;虢亡,虞必從之。晉不可啟,寇不可玩。一之謂甚,其可再乎?諺所謂『輔車相依,唇亡齒寒』者,其
虞、虢之謂也。」公曰:「晉,吾宗也,豈害我哉?」對曰:「大伯、虞仲,大王之昭也;大伯不從,是以不嗣。虢仲、虢叔,王季之穆也;為文王卿士,勛在王室,藏於盟
府。將虢是滅,何愛於虞?且虞能親於桓、莊乎?其愛之也,桓、莊之族何罪?而以為戮,不唯偪乎?親以寵偪,猶尚害之,況以國乎?」公曰:「吾享祀豐潔,神必據我
。」對曰:「臣聞之:鬼神非人實親,惟德是依。故周書曰:『皇天無親,惟德是輔。』又曰:『黍稷非馨,明德惟馨。』又曰:『民不易物,惟德繄物。』如是,則非德,
民不和、神不享矣。神所馮依,將在德矣。若晉取虞,而明德以薦馨香,神其吐之乎?」弗聽,許晉使。宮之奇以其族行,曰:「虞不臘矣。在此行也,晉不更舉矣。」
(傳五·八)八月甲午,晉侯圍上陽。問於卜偃曰:「吾其濟乎?」對曰:「克之。」公曰:「何時?」對曰:「童謠云:『丙之晨,龍尾伏辰;均服振振,取虢之旗。鶉之
賁賁,天策焞焞,火中成軍,虢公其奔。』其九月、十月之交乎!丙子旦,日在尾,月在策,鶉火中,必是時也。」冬,十二月丙子,朔,晉滅虢。虢公醜奔京師。師還,館
于虞,遂襲虞,滅之。執虞公及其大夫井伯,以媵秦穆姬,而修虞祀,且歸其職貢於王。故書曰「晉人執虞公」,罪虞,且言易也。
僖公(經六·一)六年
春,王正月。
(經六·二)夏,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曹伯伐鄭,圍新城。
(經六·三)秋,楚人圍許,諸侯遂救許。
(經六·四)冬,公至自伐鄭。
(傳六·一)六年,春,晉侯使賈華伐屈。夷吾不能守,盟而行。將奔狄,卻芮曰:「後出同走,罪也,不如之梁。梁近秦而幸焉。」乃之梁。
(傳六·二)夏,諸侯伐鄭,以其逃首止之盟故也。圍新密,鄭所以不時城也。
(傳六·三)秋,楚子圍許以救鄭,諸侯救許,乃還。
(傳六·四)冬,蔡穆侯將許僖公以見楚子於武城。許男面縛,銜璧,大夫衰绖,士輿櫬。楚子問諸逢伯。對曰:「昔武王克殷,微子啟如是。武王親釋其縛,受其璧而祓之
。焚其櫬,禮而命之,使復其所。」楚子從之。
僖公(經七·一)七年
春,齊人伐鄭。
(經七·二)夏,小邾子來朝。
(經七·三)鄭殺其大夫申侯。
(經七·四)秋,七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世子款、鄭世子華盟于甯母。
(經七·五)曹伯班卒。
(經七·六)公子友如齊。
(經七·七)冬,葬曹昭公。
(傳七·一)七年,春,齊人伐鄭。孔叔言於鄭伯曰:「諺有之曰:『心則不競,何憚於病?』既不能強,又不能弱,所以斃也。國危矣,請下齊以救國。」公曰:「吾知其
所由來矣,姑少待我。」對曰:「朝不及夕,何以待君?」
僖公(傳七·二)夏,鄭殺申侯以說于齊,且用陳轅濤涂之譖也。初,申侯,申出也,有寵於楚文王。文王將死,與之璧,使行,曰:「唯我知女。女專利而不厭,予取予求
,不女疵瑕也。後之人將求多於女,女必不免。我死,女必速行,無適小國,將不女容焉。」既葬,出奔鄭,又有寵於厲公。子文聞其死也,曰:「古人有言曰:『知臣莫若
君』,弗可改也已。」
(傳七·三)秋,盟于甯母,謀鄭故也。管仲言於齊侯曰:「臣聞之:招攜以禮,懷遠以德。德、禮不易,無人不懷。」齊侯修禮於諸侯,諸侯官受方物。
(傳七·三)鄭伯使太子華聽命於會,言於齊侯曰:「泄氏、孔氏、子人氏三族實違君命。君若去之以為成,我以鄭為內臣,君亦無所不利焉。」齊侯將許之。管仲曰:「君
以禮與信屬諸侯,而以奸終之,無乃不可乎?子父不奸之謂禮,守命共時之謂信,違此二者,奸莫大焉。」公曰:「諸侯有討於鄭,未捷;今茍有釁,從之,不亦可乎?」對
曰:「君若綏之以德,加之以訓,辭,而帥諸侯以討鄭。鄭將覆亡之不暇,豈敢不懼?若揔其罪人以臨之,鄭有辭矣,何懼?且夫合諸侯以崇德也。會而列奸,何以示後嗣?
夫諸侯之會,其德、刑、禮、義,無國不記。記奸之位,君盟替矣。作而不記,非盛德也。君其勿許!鄭必受盟。夫子華既為太子,而求介於大國以弱其國,亦必不免。鄭有
叔詹、堵叔、師叔三良為政,未可間也。」齊侯辭焉。子華由是得罪於鄭。
(傳七·四)冬,鄭伯使請盟于齊。
(傳七·五)閏月,惠王崩。襄王惡大叔帶之難,懼不立,不發喪,而告難于齊。
僖公(經八·一)八年
春,王正月,公會王人、齊侯、宋公、衛侯、許男、曹伯、陳世子款,盟于洮。鄭伯乞盟。
(經八·二)夏,狄伐晉。
(經八·三)秋,七月,禘于太廟,用致夫人。
(經八·四)冬,十有二月丁未,天王崩。
(傳八·一)八年,春,盟于洮,謀王室也。鄭伯乞盟,請服也。襄王定位而後發喪。
(傳八·二)晉里克帥師,梁由靡御,虢射為右,以敗狄于采桑。梁由靡曰:「狄無恥,從之,必大克。」里克曰:「懼之而已,無速眾狄。」虢射曰:「期年,狄必至,示
之弱矣。」夏,狄伐晉,報采桑之役也。復期月。
(傳八·三)秋,禘,而致哀姜焉,非禮也。凡夫人,不薨于寢,不殯于廟,不赴于同,不祔于姑,則弗致也。
(傳八·四)冬,王人來告喪,難故也,是以緩。
(傳八·五)宋公疾,太子茲父固請曰:「目夷長且仁,君其立之!」公命子魚。子魚辭曰:「能以國讓,仁孰大焉?臣不及也,且又不順。」遂走而退。
僖公(經九·一)九年
春,三月丁丑,宋公御說卒。
(經九·二)夏,公會宰周公、齊侯、宋子、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于葵丘。
(經九·三)秋,七月乙酉,伯姬卒。
(經九·四)九月戊辰,諸侯盟于葵丘。
(經九·五)甲子,晉侯佹諸卒。
(經九·六)冬,晉里克殺其君之子奚齊。
(傳九·一)九年,春,宋桓公卒。未葬而襄公會諸侯,故曰子。凡在喪,王曰小童,公侯曰子。
(傳九·二)夏,會于葵丘,尋盟,且修好,禮也。王使宰孔賜齊侯胙,曰:「天子有事于文、武,使孔賜伯舅胙。」齊侯將下拜。孔曰:「且有後命--天子使孔曰:『以伯舅
耋老,加勞,賜一級,無下拜!』對曰:「天威不違顏咫尺,小白餘敢貪天子之命,無下拜?恐隕越于下,以遺天子羞。敢不下拜?」下拜,登受。
僖公(傳九·三)秋,齊侯盟諸侯于葵丘,曰:「凡我同盟之人,既盟之後,言歸于好。」宰孔先歸,遇晉侯,曰:「可無會也。齊侯不務德而勤遠略,故北伐山戎,南伐楚
,西為此會也。東略之不知,西則否矣。其在亂乎!君務靖亂,無勤於行。」晉侯乃還。
(傳九·四)九月,晉獻公卒。里克、丕鄭欲納文公,故以三公子之徒作亂。初,獻公使荀息傅奚齊。公疾,召之曰:「以是藐諸孤,辱在大夫,其若之何?」稽首而對曰
:「臣竭其股肱之力,加之以忠貞。其濟,君之靈也;不濟,則以死繼之。」公曰:「何謂忠貞?」對曰:「公家之利,知無不為,忠也;送往事居,耦俱無猜,貞也。」及
里克將殺奚齊,先告荀息曰:「三怨將作,秦、晉輔之,子將何如?」荀息曰:「將死之。」里克曰:「無益也。」荀叔曰:「吾與先君言矣,不可以貳。能欲復言而愛身乎
?雖無益也,將焉辟之?且人之欲善,誰不如我?我欲無貳,而能謂人已乎?」
(傳九·四)冬,十月,里克殺奚齊于次。書曰「殺其君之子」,未葬也。荀息將死之,人曰:「不如立卓子而輔之。」荀息立公子卓以葬。十一月,里克殺公子卓于朝。荀
息死之。君子曰:「《詩》所謂『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為也。』荀息有焉。」
(傳九·五)齊侯以諸侯之師伐晉,及高梁而還,討晉亂也。令不及魯,故不書。
(傳九·六)晉卻芮使夷吾重賂秦以求入,曰:「人實有國,我何愛焉?入而能民,土於何有?」從之。齊隰朋帥師會秦師納晉惠公。秦伯謂卻芮曰:「公子誰恃?」對曰
:「臣聞:亡人無黨,有黨必有讎。夷吾弱不好弄,能鬭不過,長亦不改,不識其他。」公謂公孫枝曰:「夷吾其定乎?」對曰:「臣聞之:唯則定國。《詩》曰:『不識不
知,順帝之則』,文王之謂也。又曰:『不僭不賊,鮮不為則』,無好無惡,不忌不克之謂也。今其言多忌克,難哉!」公曰:「忌則多怨,又焉能克?是吾利也。」
(傳九·七)宋襄公即位,以公子目夷為仁,使為左師以聽政,於是宋治。故魚氏世為左師。
僖公(經十·一)十年
春,王正月,公如齊。
(經十·二)狄滅溫,溫子奔衛。
(經十·三)晉里克弒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
(經十·四)夏,齊侯、許男伐北戎。
(經十·五)晉殺其大夫里克。
(經十·六)秋,七月。
(經十·七)冬,大雨雪。
(傳十·一)十年,春,狄滅溫,蘇子無信也。蘇子叛王即狄,又不能於狄,狄人伐之,王不救,故滅。蘇子奔衛。
(傳十·二)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黨會齊隰朋立晉侯。晉侯殺里克以說。將殺里克,公使謂之曰:「微子,則不及此。雖然,子殺二君與一大夫,為子君者,不亦難乎
?」對曰:「不有廢也,君何以興?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臣聞命矣。」伏劍而死。於是丕鄭聘于秦,且謝緩賂,故不及。
(傳十·三)晉侯改葬共太子。秋,狐突適下國,遇太子。太子使登,仆,而告之曰:「夷吾無禮,餘得請於帝矣,將以晉畀秦,秦將祀餘。」對曰:「臣聞之:『神不歆非
類,民不祀非族。』君祀無乃殄乎?且民何罪?失刑、乏祀,君其圖之!」君曰:「諾。吾將復請。七日,新城西偏將有巫者而見我焉。」許之,遂不見。及期而往,告之曰
:「帝許我罰有罪矣,敝於韓。」
(傳十·三)丕鄭之如秦也,言於秦伯曰:「呂甥、郤稱、冀芮實為不從,若重問以召之,臣出晉君,君納重耳,蔑不濟矣。」冬,秦伯使泠至報、問,且召三子。郤芮曰
:「幣重而言甘,誘我也。」遂殺丕鄭、祁舉及七輿大夫:左行共華、右行賈華、叔堅、騅歂、纍虎、特宮、山祁,皆里、丕之黨也。丕豹奔秦,言於秦伯曰:「晉侯背大主
而忌小怨,民弗與也。伐之,必出。」公曰:「失眾,焉能殺?違禍,誰能出君?」
僖公(經十一·一)十有一年
春,晉殺其大夫丕鄭父。
(經十一·二)夏,公及夫人姜氏會齊侯於陽穀。
(經十一·三)秋,八月,大雩。
(經十一·四)冬,楚人伐黃。
(傳十一·一)十一年,春,晉侯使以丕鄭之亂來告。
(傳十一·二)天王使召武公、內史過賜晉侯命,受玉惰。過歸,告王曰:「晉侯其無後乎!王賜之命,而惰於受瑞,先自棄也已,其何繼之有?禮,國之干也;敬,禮之輿
也。不敬,則禮不行;禮不行,則上下昏,何以長世?」
(傳十一·三)夏,揚、拒、泉、皋、伊、雒之戎同伐京師,入王城,焚東門,王子帶召之也。秦、晉伐戎以救周。秋,晉侯平戎于王。
(傳十一·四)黃人不歸楚貢。冬,楚人伐黃。
僖公(經十二·一)十有二年
春,王三月庚午,日有食之。
(經十二·二)夏,楚人滅黃。
(經十二·三)秋,七月。
(經十二·四)冬,十有二月丁丑,陳侯杵臼卒。
僖公(傳十二·一)十二年,春,諸侯城衛楚丘之郛,懼狄難也。
(傳十二·二)黃人恃諸侯之睦于齊也,不共楚職,曰:「自郢及我九百里,焉能害我?」夏,楚滅黃。
(傳十二·三)王以戎難故,討王子帶。秋,王子帶奔齊。
(傳十二·四)冬,齊侯使管夷吾平戎于王,使隰朋平戎于晉。王以上卿之禮饗管仲。管仲辭曰:「臣,賤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國、高在,若節春秋來承王命,何以禮焉?
陪臣敢辭。」王曰:「舅氏!餘嘉乃勛!應乃懿德,謂督不忘。往踐乃職,無逆朕命!」管仲受下卿之禮而還。君子曰:「管氏之世祀也宜哉!讓不忘其上。《詩》曰:『愷
悌君子,神所勞矣。』」
僖公(經十三·一)十有三年
春,狄侵衛。
(經十三·二)夏,四月,葬陳宣公。
(經十三·三)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于鹹。
(經十三·四)秋,九月,大雩。
(經十三·五)冬,公子友如齊。
(傳十三·一)十三年,春,齊侯使仲孫湫聘于周,且言王子帶。事畢,不與王言。歸,復命曰:「未可。王怒未怠,其十年乎?不十年,王弗召也。」
(傳十三·二)夏,會于鹹,淮夷病杞故,且謀王室也。
(傳十三·三)秋,為戎難故,諸侯戍周。齊仲孫湫致之。
(傳十三·四)冬,晉薦饑,使乞糴于秦。秦伯謂子桑:「與諸乎?」對曰:「重施而報,君將何求?重施而不報,其民必攜;攜而討焉,無眾必敗。」謂百里:「與諸乎
?」對曰:「天災流行,國家代有。救災恤鄰,道也。行道有福。」丕鄭之子豹在秦,請伐晉。秦伯曰:「其君是惡,其民何罪?」秦於是乎輸粟于晉,自雍及絳相繼,命之
曰「泛舟之役」。
僖公(經十四·一)十有四年
春,諸侯城緣陵。
(經十四·二)夏,六月,季姬及鄫子遇于防。使鄫子來朝。
(經十四·三)秋,八月辛卯,沙鹿崩。
(經十四·四)狄侵鄭。(經十四·五)冬,蔡侯肸卒。
(傳十四·一)十四年,春,諸侯城緣陵而遷杞焉,不書其人,有闕也。
(傳十四·二)鄫季姬來寧,公怒,止之,以鄫子之不朝也。夏,遇于防,而使來朝。
(傳十四·三)秋,八月辛卯,沙鹿崩。晉卜偃曰:「期年將有大咎,幾亡國。」
(傳十四·四)冬,秦饑,使乞糴于晉,晉人弗與。慶鄭曰:「背施,無親;幸災,不仁;貪愛,不祥;怒鄰,不義。四德皆失,何以守國?」虢射曰:「皮之不存,毛將安
傅?」慶鄭曰:「棄信背鄰,患孰恤之?無信,患作;失援,必斃。是則然矣。」虢射曰:「無損於怨,而厚於寇,不如勿與。」慶鄭曰:「背施幸災,民所棄也。」近猶讎
之,況怨敵乎?」弗聽。退曰:「君其悔是哉!」
僖公(經十五·一)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公如齊。
(經十五·二)楚人伐徐。
(經十五·三)三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曹伯盟于牡丘,遂次于匡。公孫敖帥師及諸侯之大夫救徐。
(經十五·四)夏,五月,日有食之。
(經十五·五)秋,七月,齊師、曹師伐厲。
(經十五·六)八月,螽。
(經十五·七)九月,公至自會。
(經十五·八)季姬歸于鄫。
(經十五·九)己卯晦,震夷伯之廟。
(經十五·十)冬,宋人伐曹。
(經十五·十一)楚人敗徐于婁林。
(經十五·十二)十有一月壬戌,晉侯及秦伯戰于韓,獲晉侯。
(傳十五·一)十五年,春,楚人伐徐,徐即諸夏故也。三月,盟于牡丘,尋葵丘之盟,且救徐也。孟穆伯帥師及諸侯之師救徐,諸侯次于匡以待之。
(傳十五·二)夏,五月,日有食之。不書朔與日,官失之也。
(傳十五·三)秋,伐厲,以救徐也。
(傳十五·四)晉侯之入也,秦穆姬屬賈君焉,且曰:「盡納群公子。」晉侯烝於賈君,又不納群公子,是以穆姬怨之。晉侯許賂中大夫,既而皆背之。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
,東盡虢略,南及華山,內及解梁城,既而不與。晉饑,秦輸之粟;秦饑,晉閉之糴,故秦伯伐晉。卜徒父筮之,吉:「涉河,侯車敗。」詰之。對曰:「乃大吉也。三敗,
必獲晉君。其卦遇蠱曰:『千乘三去,三去之餘,獲其雄狐。』夫狐蠱,必其君也。蠱之貞,風也;其悔,山也。歲云秋矣,我落其實,而取其材,所以克也。實落材亡,
不敗,何待?」
僖公(傳十五·四)三敗及韓。晉侯謂慶鄭曰:「寇深矣,若之何?」對曰:「君實深之,可若何?」公曰:「不孫!」卜右,慶鄭吉,弗使。步揚御戎,家仆徒為右。乘小
駟,鄭入也。慶鄭曰:「古者大事,必乘其產。生其水土,而知其人心;安其教訓,而服習其道;唯所納之,無不如志。今乘異產,以從戎事,及懼而變,將與人易。亂氣狡
憤,陰血周作,張脈僨興,外強中乾。進退不可,周旋不能,君必悔之。」弗聽。
(傳十五·四)九月,晉侯逆秦師,使韓簡視師。復曰:「師少於我,鬭士倍我。」公曰:「何故?」對曰:「出因其資,入用其寵,饑食其粟,三施而無報,是以來也。今
又擊之,我怠、秦奮,倍猶未也。」公曰:「一夫不可狃,況國乎?」遂使請戰,曰:「寡人不佞,能合其眾而不能離也。君若不還,無所逃命。」秦伯使公孫枝對曰:「君
之未入,寡人懼之;入而未定列,猶吾憂也。茍列定矣,敢不承命?」韓簡退曰:「吾幸而得囚。」
(傳十五·四)壬戌,戰于韓原。晉戎馬還濘而止。公號慶鄭,慶鄭曰:「愎諫、違卜,固敗是求,又何逃焉?」遂去之。梁由靡御韓簡,虢射為右,輅秦伯,將止之。鄭以
救公誤之,遂失秦伯。秦獲晉侯以歸。晉大夫反首拔舍從之。秦伯使辭焉,曰:「二三子何其戚也!寡人之從君而西也,亦晉之妖夢是踐,豈敢以至?」晉大夫三拜稽首曰
:「君履後土而戴皇天,皇天後土實聞君之言,群臣敢在下風。」穆姬聞晉侯將至,以太子罃、弘與女簡璧登臺而履薪焉。使以免服衰绖逆,且告曰:「上天降災,使我兩君
匪以玉帛相見,而以興戎。若晉君朝以入,則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則朝以死。唯君裁之!」乃舍諸靈臺。
(傳十五·四)大夫請以入。公曰:「獲晉侯以厚歸也;既而喪歸,焉用之?大夫其何有焉?且晉人戚憂以重我,天地以要我。不圖晉憂,重其怒也;我食吾言,背天地也。
重怒難任,背天不祥,必歸晉君。」公子縶曰:「不如殺之,無聚慝焉。」子桑曰:「歸之而質其太子,必得大成。晉未可滅,而殺其君,只以成惡。且史佚有言曰:『無始
禍,無怙亂,無重怒。』重怒難任,陵人不祥。」乃許晉平。
(傳十五·四)晉侯使郤乞告瑕呂飴甥,且召之。子金教之言曰:「朝國人而以君命賞。且告之曰:『孤雖歸,辱社稷矣,其卜貳圉也。』」眾皆哭,晉於是乎作爰田。呂甥
曰:「君亡之不恤,而群臣是憂,惠之至也,將若君何?」眾曰:「何為而可?」對曰:「征繕以輔孺子。諸侯聞之,喪君有君,群臣輯睦,甲兵益多。好我者勸,惡我者懼
,庶有益乎!」眾說,晉於是乎作州兵。
(傳十五·四)初,晉獻公筮嫁伯姬於秦,遇歸妹之睽。史蘇占之,曰:「不吉。其繇曰:『士刲羊,亦無盲也;女承筐,亦無貺也。西鄰責言,不可償也。』歸妹之睽,猶
無相也。震之離,亦離之震。為雷為火,為嬴敗姬。車說其輹,火焚其旗,不利行師,敗于宗丘。歸妹睽孤,寇張之弧。侄其從姑,六年其逋,逃歸其國,而棄其家,明年其
死於高梁之虛。」及惠公在秦,曰:「先君若從史蘇之占,吾不及此夫!」韓簡侍,曰:「龜,象也;筮,數也。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先君之敗德,及
可數乎?史蘇是占,勿從何益?《詩》曰:『下民之孽,匪降自天。僔沓背憎,職競由人。』」
(傳十五·五)震夷伯之廟,罪之也,於是展氏有隱慝焉。
(傳十五·六)冬,宋人伐曹,討舊怨也。
(傳十五·七)楚敗徐于婁林,徐恃救也。
(傳十五·八)十月,晉陰飴甥會秦伯,盟于王城。秦伯曰:「晉國和乎?」對曰:「不和。小人恥失其君而悼喪其親,不憚征繕以立圉也,曰:『必報讎,寧事戎狄。』君
子愛其君而知其罪,不憚征繕以待秦命,曰:『必報德,有死無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國謂君何?」對曰:「小人戚,謂之不免;君子恕,以為必歸。小人曰:『我
毒秦,秦豈歸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歸君。』貳而執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懷德,貳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納而不定,廢而不立,以
德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改館晉侯,饋七牢焉。
僖公(傳十五·八)蛾析謂慶鄭曰:「盍行乎?」對曰:「陷君於敗,敗而不死,又使失刑,非人臣也。臣而不臣,行將焉入?」十一月,晉侯歸。丁丑,殺慶鄭而後入。是
歲,晉又饑,秦伯又餼之粟,曰:「吾怨其君,而矜其民。且吾聞唐叔之封也,箕子曰:『其後必大。』晉其庸可冀乎?姑樹德焉,以待能者。」於是秦始征晉河東,置官司
焉。
僖公(經十六·一)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戊申朔,隕石于宋五。是月,六鹢退飛,過宋都。
(經十六·二)三月壬申,公子季友卒。
(經十六·三)夏,四月丙申,鄫季姬卒。
(經十六·四)秋,七月甲子,公孫茲卒。
(經十六·五)冬,十有二月,公會齊侯、宋公、陳侯、衛侯、鄭伯、許男、邢侯、曹伯于淮。
(傳十六·一)十六年,春,隕石于宋五,隕星也。六鹢退飛,過宋都,風也。周內史叔興聘于宋,宋襄公問焉,曰:「是何祥也?吉兇焉在?」對曰:「今茲魯多大喪,明
年齊有亂,君將得諸侯而不終。」退而告人曰:「君失問。是陰陽之事,非吉兇所生也。吉兇由人。吾不敢逆君故也。」
(傳十六·二)夏,齊伐厲,不克,救徐而還。
(傳十六·三)秋,狄侵晉,取狐、廚、受鐸、涉汾及昆都,因晉敗也。
(傳十六·四)王以戎難告于齊。齊徵諸侯而戍周。
(傳十六·五)冬,十一月乙卯,鄭殺子華。
(傳十六·六)十二月,會于淮,謀鄫,且東略也。城鄫,役人病,有夜登丘而呼曰:「齊有亂!」不果城而還。
僖公(經十七·一)十有七年
春,齊人、徐人伐英氏。(經十七·二)夏,滅項。
(經十七·三)秋,夫人姜氏會齊侯于卞。
(經十七·四)九月,公至自會。
(經十七·五)冬,十有二月乙亥,齊侯小白卒。
(傳十七·一)十七年,春,齊人為徐伐英氏,以報婁林之役也。
(傳十七·二)夏,晉太子圉為質於秦,秦歸河東而妻之。惠公之在梁也,梁伯妻之。梁嬴孕,過期。卜招父與其子卜之。其子曰:「將生一男一女。」招曰:「然。男為人
臣,女為人妾。」故名男曰圉,女曰妾。及子圉西質,妾為宦女焉。
(傳十七·三)師滅項。淮之會,公有諸侯之事,未歸,而取項。齊人以為討,而止公。
(傳十七·四)秋,聲姜以公故,會齊侯于卞。九月,公至。書曰「至自會」,猶有諸侯之事焉,且諱之也。
(傳十七·五)齊侯之夫人三,王姬、徐嬴、蔡姬皆無子。齊侯好內,多內寵,內嬖如夫人者六人:長衛姬,生武孟;少衛姬,生惠公;鄭姬,生孝公;葛嬴,生昭公;密姬
,生懿公;宋華子,生公子雍。公與管仲屬孝公於宋襄公,以為太子。雍巫有寵於衛共姬,因寺人貂以薦羞於公,亦有寵。公許之立武孟。管仲卒,五公子皆求立。冬十月乙
亥,齊桓公卒。易牙入,與寺人貂因內寵以殺群吏,而立公子無虧。孝公奔宋。十二月乙亥,赴。辛巳,夜殯。
僖公(經十八·一)十有八年
春,王正月,宋公、曹伯、衛人、邾人伐齊。
(經十八·二)夏,師救齊。
(經十八·三)五月戊寅,宋師及齊師戰于甗。齊師敗績。
(經十八·四)狄救齊。
(經十八·五)秋,八月丁亥,葬齊桓公。
(經十八·六)冬,邢人、狄人伐衛。
(傳十八·一)十八年,春,宋襄公以諸侯伐齊。三月,齊人殺無虧。
(傳十八·二)鄭伯始朝于楚。楚子賜之金,既而悔之,與之盟曰:「無以鑄兵!」故以鑄三鍾。
(傳十八·三)齊人將立孝公,不勝四公子之徒,遂與宋人戰。夏,五月,宋敗齊師于甗,立孝公而還。秋,八月,葬齊桓公。
(傳十八·四)冬,邢人、狄人伐衛,圍菟圃。衛侯以國讓父兄子弟及朝眾,曰:「茍能治之,毀請從焉。」眾不可,而後師于訾婁。狄師還。
(傳十八·五)梁伯益其國而不能實也,命曰新里,秦取之。
僖公(經十九·一)十有九年
春,王三月,宋人執滕子嬰齊。
(經十九·二)夏,六月,宋公、曹人、邾人盟于曹南。
(經十九·三)鄫子會盟于邾。己酉,邾人執鄫子,用之。
(經十九·四)秋,宋人圍曹。
(經十九·五)衛人伐邢。
(經十九·六)冬,會陳人、蔡人、楚人、鄭人,盟于齊。
(經十九·七)梁亡。
僖公(傳十九·一)十九年,春,遂城而居之。
(傳十九·二)宋人執滕宣公。
(傳十九·三)夏,宋公使邾文公用鄫子于次睢之社,欲以屬東夷。司馬子魚曰:「古者六畜不相為用,小事不用大牲,而況敢用人乎?祭祀以為人也。民,神之主也。用人
,其誰饗之?齊桓公存三亡國以屬諸侯,義士猶曰薄德,今一會而虐二國之君,又用諸淫昏之鬼,將以求霸,不亦難乎?得死為幸。」
(傳十九·四)秋,衛人伐邢,以報菟圃之役。於是衛大旱,卜有事於山川,不吉。甯莊子曰:「昔周饑,克殷而年豐。今邢方無道,諸侯無伯,天其或者欲使衛討邢乎?」
從之。師興而雨。
(傳十九·五)宋人圍曹,討不服也。子魚言於宋公曰:「文王聞崇德亂而伐之,軍三旬而不降。退修教而復伐之,因壘而降。《詩》曰:『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
邦。』今君德無乃猶有所闕,而以伐人,若之何?盍姑內省德乎,無闕而後動。」
(傳十九·六)陳穆公請修好於諸侯,以無忘齊桓之德。冬,盟于齊,修桓公之好也。
(傳十九·七)梁亡,不書其主,自取之也。初,梁伯好土功,亟城而弗處。民罷而弗堪,則曰:「某寇將至,乃溝公宮。」曰:「秦將襲我。」民懼而潰,秦遂取梁。
僖公(經二十·一)二十年
春,新作南門。
(經二十·二)夏,郜子來朝。
(經二十·三)五月乙巳,西宮災。
(經二十·四)鄭人入滑。
(經二十·五)秋,齊人、狄人盟于邢。
(經二十·六)冬,楚人伐隨。
(傳二十·一)二十年春,新作南門。書不時也。凡啟塞,從時。
(傳二十·二)滑人叛鄭,而服於衛。夏,鄭公子士、泄堵寇帥師入滑。
(傳二十·三)秋,齊、狄盟于邢,為邢謀衛難也。於是衛方病邢。
(傳二十·四)隨以漢東諸侯叛楚。冬,楚國斗穀於菟帥師伐隨,取成而還。君子曰:「隨之見伐,不量力也。量力而動,其過鮮矣。善敗由己,而由人乎哉?《詩》曰:『
豈不夙夜,謂行多露。』」
(傳二十·五)宋襄公欲合諸侯。臧文仲聞之曰:「以欲從人,則可;以人從欲,鮮濟。」
僖公(經二一·一)二十有一年
春,狄侵衛。
(經二一·二)宋人、齊人、楚人盟于鹿上。
(經二一·三)夏,大旱。
(經二一·四)秋,宋公、楚子、陳侯、蔡侯、鄭伯、許男、曹伯會于盂。執宋公以伐宋。
(經二一·五)冬,公伐邾。
(經二一·六)楚人使宜申來獻捷。
(經二一·七)十有二月癸醜,公會諸侯盟于薄,釋宋公。
(傳二一·一)二十一年,春,宋人為鹿上之盟,以求諸侯於楚。楚人許之。公子目夷曰:「小國爭盟,禍也。宋其亡乎!幸而後敗。」
(傳二一·二)夏,大旱。公欲焚巫、尫。臧文仲曰:「非旱備也。修城郭、貶食、省用、務穡、勸分,此其務也。巫、尫何為?天欲殺之,則如勿生;若能為旱,焚之滋甚
。」公從之。是歲也,饑而不害。
(傳二一·三)秋,諸侯會宋公于盂。子魚曰:「禍其在此乎!君欲已甚,其何以堪之?」於是楚執宋公以伐宋。冬,會于薄以釋之。子魚曰:「禍猶未也,未足以懲君。」
(傳二一·四)任、宿、須句、顓臾,風姓也,實司大皞與有濟之祀,以服事諸夏。邾人滅須句。須句子來奔,因成風也。成風為之言於公曰:「崇明祀,保小寡,周禮也;
蠻夷猾夏,周禍也。若封須句,是崇皞、濟而修祀紓禍也。」
僖公(經二二·一)二十有二年
春,公伐邾,取須句。
(經二二·二)夏,宋公、衛侯、許男、滕子伐鄭。
(經二二·三)秋,八月丁未,及邾人戰于升陘。
(經二二·四)冬,十有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師敗績。
(傳二二·一)二十二年,春,伐邾,取須句,反其君焉,禮也。
(傳二二·二)三月,鄭伯如楚。
(傳二二·三)夏,宋公伐鄭。子魚曰:「所謂禍在此矣。」
(傳二二·四)初,平王之東遷也,辛有適伊川,見被髪而祭於野者,曰:「不及百年,此其戎乎!其禮先亡矣。」秋,秦、晉遷陸渾之戎于伊川。
(傳二二·五)晉太子圉為質於秦,將逃歸,謂嬴氏曰:「與子歸乎?」對曰:「子,晉太子,而辱於秦。子之欲歸,不亦宜乎?寡君之使婢子侍執巾櫛,以固子也。從子而
歸,棄君命也。不敢從,亦不敢言。」遂逃歸。
(傳二二·六)富辰言於王曰:「請召大叔。《詩》曰:『協比其鄰,婚姻孔云。』吾兄弟之不協,焉能怨諸侯之不睦?」王說。王子帶自齊復歸于京師,王召之也。
(傳二二·七)邾人以須句故出師。公卑邾,不設備而禦之。臧文仲曰:「國無小,不可易也。無備,雖眾,不可恃也。《詩》曰:『戰戰兢兢,如臨深淵,如履薄冰。』又
曰:『敬之敬之!天惟顯思,命不易哉!』先王之明德,猶無不難也,無不懼也,況我小國乎!君其無謂邾小,蜂蠆有毒,而況國乎!」弗聽。八月丁未,公及邾師戰于升陘
,我師敗績。邾人獲公胄,縣諸魚門。
(傳二二·八)楚人伐宋以救鄭。宋公將戰,大司馬固諫曰:「天之棄商久矣,君將興之,弗可赦也已。」弗聽。冬,十一月己巳朔,宋公及楚人戰于泓。宋人既成列,楚人
未既濟。司馬曰:「彼眾我寡,及其未既濟也,請擊之。」公曰:「不可。」既濟而未成列,又以告。公曰:「未可。」既陳而後擊之,宋師敗績。公傷股。門官殲焉。
(傳二二·八)國人皆咎公。公曰:「君子不重傷,不禽二毛。古之為軍也,不以阻隘也。寡人雖亡國之餘,不鼓不成列。」子魚曰:「君未知戰,勍敵之人,隘而不列,天
贊我也;阻而鼓之,不亦可乎?猶有懼焉。且今之勍者,皆吾敵也。雖及胡耇,獲則取之,何有於二毛?明恥、教戰,求殺敵也。傷未及死,如何勿重?若愛重傷,則如勿傷
;愛其二毛,則如服焉。三軍以利用也,金鼓以聲氣也。利而用之,阻隘可也;聲盛致志,鼓儳可也。」
(傳二二·九)丙子晨,鄭文夫人羋氏、姜氏勞楚子於柯澤。楚子使師縉示之俘馘。君子曰:「非禮也。婦人送迎不出門,見兄弟不逾閾,戎事不邇女器。」丁丑,楚子入享
于鄭,九獻,庭實旅百,加籩豆六品。享畢,夜出,文羋送于軍。取鄭二姬以歸。叔詹曰:「楚王其不沒乎!為禮卒於無別。無別不可謂禮。將何以沒?」諸侯是以知其不遂
霸也。
僖公(經二三·一)二十有三年
春,齊侯伐宋,圍緡。
(經二三·二)夏,五月庚寅,宋公茲父卒。
(經二三·三)秋,楚人伐陳。
(經二三·四)冬,十有一月,杞子卒。
(傳二三·一)二十三年,春,齊侯伐宋,圍緡,以討其不與盟于齊也。
(傳二三·二)夏,五月,宋襄公卒,傷於泓故也。
(傳二三·三)秋,楚成得臣帥師伐陳,討其貳於宋也。遂取焦、夷,城頓而還。子文以為之功,使為令尹。叔伯曰:「子若國何?」對曰:「吾以靖國也。夫有大功而無貴
仕,其人能靖者與有幾?」
(傳二三·四)九月,晉惠公卒。懷公立,命無從亡人,期,期而不至,無赦。狐突之子毛及偃從重耳在秦,弗召。冬,懷公執狐突,曰:「子來則免。」對曰:「子之能仕
,父教之忠,古之制也。策名、委質,貳乃辟也。今臣之子,名在重耳,有年數矣。若又召之,教之貳也。父教子貳,何以事君?刑之不濫,君之明也,臣之愿也。淫刑以逞
,誰則無罪?臣聞命矣。」乃殺之。卜偃稱疾不出,曰:「周書有之:『乃大明服。』己則不明,而殺人以逞,不亦難乎?民不見德,而唯戮是聞,其何後之有?」
(傳二三·五)十一月,杞成公卒。書曰「子」,杞夷也。不書名,未同盟也。凡諸侯同盟,死則赴以名,禮也。赴以名,則亦書之,不然則否,辟不敏也。
(傳二三·六)晉公子重耳之及於難也,晉人伐諸蒲城。蒲城人欲戰,重耳不可,曰:「保君父之命而享其生祿,於是乎得人。有人而校,罪莫大焉。吾其奔也。」遂奔狄。
從者狐偃、趙衰、顛頡、魏武子、司空季子。狄人伐廧咎如,獲其二女叔隗、季隗,納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儵、叔劉,以叔隗妻趙衰,生盾。將適齊,謂季隗曰:「待
我二十五年,不來而後嫁。」對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則就木焉。請待子。」處狄十二年而行。
僖公(傳二三·六)過衛,衛文公不禮焉。出於五鹿,乞食於野人,野人與之塊。公子怒,欲鞭之。子犯曰:「天賜也。」稽首受而載之。及齊,齊桓公妻之,有馬二十乘。
公子安之。從者以為不可。將行,謀於桑下。蠶妾在其上,以告姜氏。姜氏殺之,而謂公子曰:「子有四方之志,其聞之者,吾殺之矣。」公子曰:「無之。」姜曰:「行也
!懷與安,實敗名。」公子不可。姜與子犯謀,醉而遣之。醒,以戈逐子犯。
(傳二三·六)及曹,曹共公聞其駢脅,欲觀其裸。浴,薄而觀之。僖負羈之妻曰:「吾觀晉公子之從者,皆足以相國。若以相,夫子必反其國。反其國,必得志於諸侯。得
志於諸侯,而誅無禮,曹其首也。子盍蚤自貳焉!」乃饋盤飧、飧璧焉。公子受飧反璧。及宋,宋襄公贈之以馬二十乘。
(傳二三·六)及鄭,鄭文公亦不禮焉。叔詹諫曰:「臣聞天之所啟,人弗及也。晉公子有三焉,天其或者將建諸,君其禮焉!男女同姓,其生不蕃。晉公子,姬出也,而至
于今,一也。離外之患,而天不靖晉國,殆將啟之,二也。有三士,足以上人,而從之,三也。晉、鄭同儕,其過子弟固將禮焉,況天之所啟乎!」弗聽。
(傳二三·六)及楚,楚子饗之曰:「公子若反晉國,則何以報不穀?」對曰:「子、女、玉、帛,則君有之;羽、毛、齒、革,則君地生焉。其波及晉國者,君之餘也;其
何以報君?」曰:「雖然,何以報我?」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晉、楚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旋。」子
玉請殺之。楚子曰:「晉公子廣而儉,文而有禮。其從者肅而寬,忠而能力。晉侯無親,外內惡之。吾聞姬姓唐叔之後,其後衰者也,其將由晉公子乎!天將興之,誰能廢之
?違天必有大咎。」乃送諸秦。
(傳二三·六)秦伯納女五人,懷嬴與焉。奉匜沃盥,既而揮之。怒,曰:「秦、晉,匹也,何以卑我?」公子懼,降服而囚。他日,公享之。子犯曰:「吾不如衰之文也,
請使衰從。」公子賦《河水》。公賦《六月》。趙衰曰:「重耳拜賜!」公子降,拜,稽首,公降一級而辭焉。衰曰:「君稱所以佐天子者命重耳,重耳敢不拜?」
僖公(經二四·一)二十有四年
春,王正月。
(經二四·二)夏,狄伐鄭。(經二四·三)秋,七月。
(經二四·四)冬,天王出居于鄭。
(經二四·五)晉侯夷吾卒。
(傳二四·一)二十四年,春,王正月,秦伯納之。不書,不告入也。及河,子犯以璧授公子,曰:「臣負羈紲從君巡於天下,臣之罪甚多矣,臣猶知之,而況君乎?請由此
亡。」公子曰:「所不與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投其璧于河。濟河,圍令狐,入桑泉,取臼衰。二月甲午,晉師軍于廬柳。秦伯使公子縶如晉師。師退,軍于郇。辛丑,
狐偃及秦、晉之大夫盟于郇。壬寅,公子入于晉師。丙午,入于曲沃。丁未,朝于武宮。戊申,使殺懷公于高梁。不書,亦不告也。
僖公(傳二四·一)呂郤畏偪,將焚公宮而弒晉侯。寺人披請見。公使讓之,且辭焉,曰:「蒲城之役,君命一宿,女即至。其後餘從狄君以田渭濱,女為惠公來求殺餘,命
女三宿,女中宿至。雖有君命,何其速也?夫袪猶在。女其行乎!」對曰:「臣謂君之入也,其知之矣。若猶未也,又將及難。君命無二,古之制也。除君之惡,唯力是視。
蒲人、狄人,餘何有焉?今君即位,其無蒲、狄乎!齊桓公置射鉤,而使管仲相。君若易之,何辱命焉?行者甚眾,豈唯刑臣?」公見之,以難告。三月,晉侯潛會秦伯于王
城。己丑晦,公宮火。瑕甥、郤芮不獲公,乃如河上,秦伯誘而殺之。晉侯逆夫人嬴氏以歸。秦伯送衛於晉三千人,實紀綱之仆。
(傳二四·一)初,晉侯之豎頭須,守藏者也。其出也,竊藏以逃,盡用以求納之。及入,求見。公辭焉以沐。謂仆人曰:「沐則心覆,心覆則圖反,宜吾不得見也。居者為
社稷之守,行者為羈紲之仆,其亦可也,何必罪居者?國君而讎匹夫,懼者甚眾矣。」仆人以告,公遽見之。狄人歸季隗于晉,而請其二子。文公妻趙衰,生原同、屏括、樓
嬰。趙姬請逆盾與其母,子餘辭。姬曰:「得寵而忘舊,何以使人?必逆之!」固請,許之。來,以盾為才,固請于公,以為嫡子,而使其三子下之;以叔隗為內子,而己下
之。
(傳二四·一)晉侯賞從亡者,介之推不言祿,祿亦弗及。推曰:「獻公之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懷無親,外內棄之。天未絕晉,必將有主。主晉祀者,非君而誰?天實置
之,而二三子以為己力,不亦誣乎?竊人之財,猶謂之盜,況貪天之功以為己力乎?下義其罪,上賞其奸;上下相蒙,難與處矣。」其母曰:「盍亦求之?以死,誰懟?」對
曰:「尤而效之,罪又甚焉。且出怨言,不食其食。」其母曰:「亦使知之,若何?」對曰:「言,身之文也。身將隱,焉用文之?是求顯也。」其母曰:「能如是乎?與女
偕隱。」遂隱而死。晉侯求之不獲。以上綿為之田,曰:「以志吾過,且旌善人。」
(傳二四·二)鄭之入滑也,滑人聽命。師還,又即衛。鄭公子士、泄堵俞彌帥師伐滑。王使伯服、游孫伯如鄭請滑。鄭伯怨惠王之入而不與厲公爵也,又怨襄王之與衛滑也
。故不聽王命,而執二子。王怒,將以狄伐鄭。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大上以德撫民,其次親親,以相及也。昔周公吊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管、蔡、郕
、霍、魯、衛、毛、聃、郜、雍、曹、滕、畢、原、酆、郇,文之昭也。邘、晉、應、韓,武之穆也。凡、蔣、邢、茅、胙、祭,周公之胤也。召穆公思周德之不類,故糾合
宗族于成周而作詩,曰:『常棣之華,鄂不韡韡。凡今之人,莫如兄弟。』其四章曰:『兄弟鬩于墻,外禦其侮。』如是,則兄弟雖有小忿,不廢懿親。
(傳二四·二)「今天子不忍小忿以棄鄭親,其若之何?庸勛、親親、昵近、尊賢,德之大者也。即聾、從昧、與頑、用嚚,奸之大者也。棄德崇奸,禍之大者也。鄭有平、
惠之勛,又有厲、宣之親,棄嬖寵而用三良,於諸姬為近,四德具矣。耳不聽五聲之和為聾,目不別五色之章為昧,心不則德義之經為頑,口不道忠信之言為嚚。狄皆則之,
四奸具矣。周之有懿德也,猶曰『莫如兄弟』,故封建之。其懷柔天下也,猶懼有外侮;捍禦侮者,莫如親親,故以親屏周。召穆公亦云。今周德既衰,於是乎又渝周、召,
以從諸奸,無乃不可乎?民未忘禍,王又興之,其若文、武何?」王弗聽,使頹叔、桃子出狄師。
僖公(傳二四·二)夏,狄伐鄭,取櫟。王德狄人,將以其女為後。富辰諫曰:「不可。臣聞之曰:『報者倦矣,施者未厭。』狄固貪惏,王又啟之。女德無極,婦怨無終,狄
必為患。」王又弗聽。初,甘昭公有寵於惠後,惠後將立之,未及而卒。昭公奔齊,王復之,又通於隗氏。王替隗氏。頹叔、桃子曰:「我實使狄,狄其怨我。」遂奉大叔以
狄師攻王。王御士將禦之,王曰:「先後其謂我何?寧使諸侯圖之。」王遂出,及坎欿,國人納之。秋,頹叔、桃子奉大叔以狄師伐周,大敗周師,獲周公忌父、原伯、毛伯
、富辰。王出適鄭,處于泛。大叔以隗氏居于溫。
(傳二四·三)鄭子華之弟子臧出奔宋,好聚鷸冠。鄭伯聞而惡之,使盜誘之。八月,盜殺之于陳、宋之間。君子曰:「服之不衷,身之災也。《詩》曰:『彼己之子,不稱
其服。』子臧之服,不稱也夫!《詩》曰:『自詒伊戚』,其子臧之謂矣。夏書曰:『地平天成』,稱也。」
(傳二四·四)宋及楚平,宋成公如楚。還,入於鄭。鄭伯將享之,問禮於皇武子。對曰:「宋,先代之後也,於周為客,天子有事,膰焉;有喪,拜焉。豐厚可也。」鄭伯
從之,享宋公,有加,禮也。
(傳二四·五)冬,王使來告難,曰:「不穀不德,得罪于母弟之寵子帶,鄙在鄭地泛,敢告叔父。」臧文仲對曰:「天子蒙塵于外,敢不奔問官守?」王使簡師父告于晉,
使左鄢父告于秦。天子無出,書曰「天王出居于鄭」,辟母弟之難也。天子兇服、降名,禮也。
(傳二四·六)鄭伯與孔將鉏、石甲父、侯宣多省視官具于泛,而後聽其私政,禮也。
(傳二四·七)衛人將伐邢,禮至曰:「不得其守,國不可得也。我請昆弟仕焉。」乃往,得仕。
僖公(經二五·一)二十有五年
春,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
(經二五·二)夏,四月癸酉,衛侯毀卒。
(經二五·三)宋蕩伯姬來逆婦。
(經二五·四)宋殺其大夫。
(經二五·五)秋,楚人圍陳,納頓子于頓。
(經二五·六)葬衛文公。
(經二五·七)冬,十有二月癸亥,公會衛子、莒慶,盟于洮。
(傳二五·一)二十五年,春,衛人伐邢,二禮從國子巡城,掖以赴外,殺之。正月丙午,衛侯毀滅邢。同姓也,故名。禮至為銘曰:「餘掖殺國子,莫餘敢止。」
(傳二五·二)秦伯師于河上,將納王。狐偃言於晉侯曰:「求諸侯莫如勤王。諸侯信之,且大義也。繼文之業,而信宣於諸侯,今為可矣。」使卜偃卜之,曰:「吉。遇黃
帝戰于阪泉之兆。」公曰:「吾不堪也。」對曰:「周禮未改,今之王,古之帝也。」公曰:「筮之!」筮之,遇大有之睽,曰:「吉。遇『公用享于天子』之卦。戰克
而王饗,吉孰大焉?且是卦也,天為澤以當日,天子降心以逆公,不亦可乎?大有去睽而復,亦其所也。」
(傳二五·二)晉侯辭秦師而下。三月甲辰,次于陽樊,右師圍溫,左師逆王。夏四月丁巳,王入于王城。取大叔于溫,殺之于隰城。戊午,晉侯朝王。王饗醴,命之宥。請
隧,弗許,曰:「王章也。未有代德,而有二王,亦叔父之所惡也。」與之陽樊、溫、原、欑茅之田。晉於是始啟南陽。陽樊不服,圍之。倉葛呼曰:「德以柔中國,刑以威
四夷,宜吾不敢服也。此誰非王之親姻,其俘之也?」乃出其民。
(傳二五·三)秋,秦、晉伐鄀。楚鬭克、屈禦寇以申、息之師戍商密。秦人過析,隈入而系輿人,以圍商密,昏而傅焉。宵坎血加書,偽與子儀、子邊盟者。商密人懼,曰
:「秦取析矣!戍人反矣!」乃降秦師。秦師囚申公子儀、息公子邊以歸。楚令尹子玉追秦師,弗及。遂圍陳,納頓子于頓。
(傳二五·四)冬,晉侯圍原,命三日之糧。原不降,命去之。諜出,曰:「原將降矣。」軍史曰:「請待之。」公曰:「信,國之寶也,民之所庇也。得原失信,何以庇之
?所亡滋多。」退一舍而原降。遷原伯貫于冀。趙衰為原大夫,狐溱為溫大夫。
(傳二五·五)衛人平莒于我,十二月,盟于洮,修衛文公之好,且及莒平也。
(傳二五·六)晉侯問原守於寺人勃鞮,對曰:「昔趙衰以壺飧從徑,餒而弗食。」故使處原。
僖公(經二六·一)二十有六年
春,王正月,己未,公會莒子、衛甯速,盟于向。
(經二六·二)齊人侵我西鄙,公追齊師,至酅,弗及。
(經二六·三)夏,齊人伐我北鄙。
(經二六·四)衛人伐齊。(經二六·五)公子遂如楚乞師。
(經二六·六)秋,楚人滅夔,以夔子歸。
(經二六·七)冬,楚人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
(經二六·八)公至自伐齊。
(傳二六·一)二十六年,春,王正月,公會莒茲丕公、甯莊子,盟于向,尋洮之盟也。
(傳二六·二)齊師侵我西鄙,討是二盟也。
(傳二六·三)夏,齊孝公伐我北鄙,衛人伐齊,洮之盟故也。公使展喜犒師,使受命于展禽。齊侯未入竟,展喜從之,曰:「寡君聞君親舉玉趾,將辱於敝邑,使下臣犒執
事。」齊侯曰:「魯人恐乎?」對曰:「小人恐矣,君子則否。」齊侯曰:「室如縣罄,野無青草,何恃而不恐?」對曰:「恃先王之命。昔周公、大公股肱周室,夾輔成王
。成王勞之,而賜之盟,曰:『世世子孫無相害也!』載在盟府,大師職之。桓公是以糾合諸侯而謀其不協,彌縫其闕而匡救其災,昭舊職也。及君即位,諸侯之望曰:『其
率桓之功!』我敝邑用不敢保聚,曰:『豈其嗣世九年,而棄命廢職?其若先君何?君必不然。』恃此以不恐。」齊侯乃還。
(傳二六·四)東門襄仲、臧文仲如楚乞師。臧孫見子玉而道之伐齊、宋,以其不臣也。
(傳二六·五)夔子不祀祝融與鬻熊,楚人讓之。對曰:「我先王熊摯有疾,鬼神弗赦,而自竄于夔吾是以失楚,又何祀焉?」秋,楚成得臣斗宜申帥師滅夔,以夔子歸。
(傳二六·六)宋以其善於晉侯也,叛楚即晉。冬,楚令尹子玉、司馬子西帥師伐宋,圍緡。公以楚師伐齊,取穀。凡師,能左右之曰以。寘桓公子雍於穀,易牙奉之以為魯
援。楚申公叔侯戍之。桓公之子七人,為七大夫於楚。
僖公(經二七·一)二十有七年
春,杞子來朝。
(經二七·二)夏,六月庚寅,齊侯昭卒。
(經二七·三)秋,八月乙未,葬齊孝公。
(經二七·四)乙巳,公子遂帥師入杞。
(經二七·五)冬,楚人、陳侯、蔡侯、鄭伯、許男圍宋。
(經二七·六)十有二月甲戌,公會諸侯,盟于宋。
(傳二七·一)二十七年,春,杞桓公來朝。用夷禮,故曰「子」。公卑杞,杞不共也。
(傳二七·二)夏,齊孝公卒。有齊怨,不廢喪紀,禮也。
(傳二七·三)秋,入杞,責無禮也。
(傳二七·四)楚子將圍宋,使子文治兵於睽,終朝而畢,不戮一人。子玉復治兵於蔿,終日而畢,鞭七人,貫三人耳。國老皆賀子文。子文飲之酒。蔿賈尚幼,後至不賀子
文問之。對曰:「不知所賀。子之傳政於子玉,曰:『以靖國也。』靖諸內而敗諸外,所獲幾何?子玉之敗,子之舉也。舉以敗國,將何賀焉?子玉剛而無禮,不可以治民,
過三百乘,其不能以入矣。茍入而賀,何後之有?」
(傳二七·四)冬,楚子及諸侯圍宋。宋公孫固如晉告急。先軫曰:「報施救患,取威定霸,於是乎在矣。」狐偃曰:「楚始得曹,而新昏於衛,若伐曹、衛,楚必救之,則
齊、宋免矣。」於是乎搜于被廬,作三軍,謀元帥。趙衰曰:「郤穀可。臣亟聞其言矣,說《禮》、《樂》而敦《詩》、《書》。《詩》、《書》,義之府也;《禮》、《樂
》,德之則也;德、義,利之本也。夏書曰:『賦納以言,明試以功,車服以庸。』君其試之!」乃使郤穀將中軍,郤溱佐之。使狐偃將上軍,讓於狐毛而佐之。命趙衰為卿
,讓於欒枝、先軫。使欒枝將下軍,先軫佐之。荀林父御戎,魏犨為右。
(傳二七·四)晉侯始入而教其民,二年,欲用之。子犯曰:「民未知義,未安其居。」於出乎出定襄王,入務利民,民懷生矣。將用之。子犯曰:「民未知信,未宣其用
。」於是乎伐原以示之信。民易資者,不求豐焉,明徵其辭。公曰:「可矣乎?」子犯曰:「民未知禮,未生其共。」於是乎大搜以示之禮,作執秩以正其官。民聽不惑,而
後用之。出穀戍,釋宋圍,一戰而霸,文之教也。
僖公(經二八·一)二十有八年
春,晉侯侵曹,晉侯伐衛。
(經二八·二)公子買戍衛,不卒戍,刺之。
(經二八·三)楚人救衛。
(經二八·四)三月丙午,晉侯入曹,執曹伯。畀宋人。
(經二八·五)夏,四月己巳,晉侯、齊師、宋師、秦師及楚人戰于城濮,楚師敗績。
(經二八·六)楚殺其大夫得臣。
(經二八·七)衛侯出奔楚。
(經二八·八)五月癸醜,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衛子、莒子,盟於踐土。
(經二八·九)陳侯如會。
(經二八·十)公朝于王所。
(經二八·十一)六月,衛侯鄭自楚復歸于衛。衛元咺出奔晉。
(經二八·十二)陳侯款卒。
(經二八·十三)秋,杞伯姬來。
(經二八·十四)公子遂如齊。
(經二八·十五)冬,公會晉侯、齊侯、宋公、蔡侯、鄭伯、陳子、莒子、邾子、秦人于溫。
(經二八·十六)天王狩于河陽。
(經二八·十七)壬申,公朝于王所。
(經二八·十八)晉人執衛侯,歸之于京師。衛元咺自晉復歸于衛。
(經二八·十九)諸侯遂圍許。
(經二八·二十)曹伯襄復歸于曹,遂會諸侯圍許。
(傳二八·一)二十八年,春,晉侯將伐曹,假道于衛。衛人弗許。還自南河濟,侵曹、伐衛。正月戊申,取五鹿。二月,晉郤穀卒。原軫將中軍,胥臣佐下軍,上德也。晉
侯、齊侯盟于斂盂。衛侯請盟,晉人弗許。衛侯欲與楚,國人不欲,故出其君,以說于晉。衛侯出居于襄牛。
(傳二八·二)公子買戍衛,楚人救衛,不克。公懼於晉,殺子叢以說焉。謂楚人曰:「不卒戍也。」
(傳二八·三)晉侯圍曹,門焉,多死。曹人尸諸城上,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謀曰:「稱舍於墓。」師遷焉。曹人兇懼,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因其兇也而攻之。三月丙午
,入曹,數之以其不用僖負羈,而乘軒者三百人也,且曰獻狀。令無入僖負羈之宮而免其族,報施也。魏犨、顛頡怒,曰:「勞之不圖,報於何有?」爇僖負羈氏。魏犨傷於
胸。公欲殺之,而愛其材。使問,且視之。病,將殺之。魏犨束胸見使者,曰:「以君之靈,不有寧也!」距躍三百,曲踴三百。乃舍之。殺顛頡以徇于師,立舟之僑以為戎
右。
(傳二八·三)宋人使門尹般如晉師告急。公曰:「宋人告急,舍之則絕,告楚不許。我欲戰矣,齊、秦未可,若之何?」先軫曰:「使宋舍我而賂齊、秦,藉之告楚。我執
曹君,而分曹、衛之田以賜宋人。楚愛曹、衛,必不許也。喜賂、怒頑,能無戰乎?」公說,執曹伯,分曹、衛之田以畀宋人。
(傳二八·三)楚子入居于申,使申叔去穀,使子玉去宋,曰:「無從晉師!晉侯在外十九年矣,而果得晉國。險阻艱難,備嘗之矣;民之情偽,盡知之矣。天假之年,而除
其害,天之所置,其可廢乎?軍志曰:『允當則歸。』又曰:『知難而退。』又曰:『有德不可敵。』此三志者,晉之謂矣。」子玉使伯棼請戰,曰:「非敢必有功也,愿以
間執讒慝之口。」王怒,少與之師,唯西廣、東宮與若敖之六卒實從之。
(傳二八·三)子玉使宛春告於晉師曰:「請復衛侯而封曹,臣亦釋宋之圍。」子犯曰:「子玉無禮哉!君取一,臣取二,不可失矣。」先軫曰:「子與之!定人之謂禮,楚
一言而定三國,我一言而亡之。我則無禮,何以戰乎?不許楚言,是棄宋也;救而棄之,謂諸侯何?楚有三施,我有三怨,怨讎已多,將何以戰?不如私許復曹、衛以攜之,
執宛春以怒楚,既戰而後圖之。」公說。乃拘宛春於衛,且私許復曹、衛,曹、衛告絕於楚。
(傳二八·三)子玉怒,從晉師。晉師退。軍吏曰:「以君辟臣,辱也;且楚師老矣,何故退?」子犯曰:「師直為壯,曲為老,豈在久乎?微楚之惠不及此,退三舍辟之,
所以報也。背惠食言,以亢其讎,我曲楚直,其眾素飽,不可謂老。我退而楚還,我將何求?若其不還,君退臣犯,曲在彼矣。」退三舍。楚眾欲止,子玉不可。
僖公(傳二八·三)夏,四月戊辰,晉侯、宋公、齊國歸父、崔夭、秦小子憖次于城濮。楚師背酅而舍,晉侯患之。聽輿人之誦曰:「原田每每,舍其舊而新是謀。」公疑焉
。子犯曰:「戰也!戰而捷,必得諸侯。若其不捷,表里山河,必無害也。」公曰:「若楚惠何?」欒貞子曰:「漢陽諸姬,楚實盡之。思小惠而忘大恥,不如戰也。」晉侯
夢與楚子搏,楚子伏己而盬其腦,是以懼。子犯曰:「吉。我得天,楚伏其罪,吾且柔之矣。」
(傳二八·三)子玉使斗勃請戰,曰:「請與君之士戲,君馮軾而觀之,得臣與寓目焉。」晉侯使欒枝對曰:「寡君聞命矣。楚君之惠,未之敢忘,是以在此。為大夫退,其
敢當君乎?既不獲命矣,敢煩大夫,謂二三子:『戒爾車乘,敬爾君事,詰朝將見。』」晉車七百乘,韅、靷、鞅、靽。晉侯登有莘之虛以觀師,曰:「少長有禮,其可用也
。」遂伐其木,以益其兵。己巳,晉師陳于莘北,胥臣以下軍之佐當陳、蔡。子玉以若敖之六卒將中軍,曰:「今日必無晉矣。」子西將左,子上將右。胥臣蒙馬以虎皮,先
犯陳、蔡。陳、蔡奔,楚右師潰。狐毛設二旆而退之。欒枝使輿曳柴而偽遁,楚師馳之,原軫、郤溱以中軍公族橫擊之。狐毛、狐偃以上軍夾攻子西,楚左師潰。楚師敗績。
子玉收其卒而止,故不敗。
(傳二八·三)晉師三日館、穀,及癸酉而還。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宮于踐土。鄉役之三月,鄭伯如楚致其師。為楚師既敗而懼,使子人九行成于晉。晉欒枝入盟鄭伯。五
月丙午,晉侯及鄭伯盟于衡雍。丁未,獻楚俘于王:駟介百乘,徒兵千。鄭伯傅王,用平禮也。己酉,王享醴,命晉侯宥。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內史叔興父策命晉侯為侯伯,
賜之大輅之服、戎輅之服,彤弓一、彤矢百,玈弓矢千,秬鬯一卣,虎賁三百人,曰:「王謂叔父:敬服王命,以綏四國,糾逖王慝。」晉侯三辭,從命,曰:「重耳敢再拜
稽首,奉揚天子之丕顯休命。」受策以出。出入三覲。
(傳二八·三)衛侯聞楚師敗,懼,出奔楚,遂適陳,使元咺奉叔武以受盟。癸亥,王子虎盟諸侯于王庭,要言曰:「皆獎王室,無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隊其師
,無克祚國,及而玄孫,無有老幼。」君子謂是盟也信,謂晉於是役也,能以德攻。
(傳二八·四)初,楚子玉自為瓊弁、玉纓,未之服也。先戰,夢河神謂己曰:「畀餘!餘賜女孟諸之麋。」弗致也。大心與子西使榮黃諫,弗聽。榮季曰:「死而利國,猶
或為之,況瓊玉乎?是糞土也。而可以濟師,將何愛焉?」弗聽。出,告二子曰:「非神敗令尹,令尹其不勤民,實自敗也。」既敗,王使謂之曰:「大夫若入,其若申、息
之老何?」子西、孫伯曰:「得臣將死,二臣止之曰:『君其將以為戮。』」及連穀而死。晉侯聞之而後喜可知也,曰:「莫餘毒也已。蔿呂臣實為令尹,奉己而已,不在民
矣。」
(傳二八·五)或訴元咺於衛侯曰:「立叔武矣。」其子角從公,公使殺之。咺不廢命,奉夷叔以入守。六月,晉人復衛侯。甯武子與衛人盟于宛濮曰:「天禍衛國,君臣不
協,以及此憂也。今天誘其衷,使皆降心以相從也。不有居者,誰守社稷?不有行者,誰捍牧圉?不協之故,用昭乞盟于爾大神以誘天衷。自今日以往,既盟之後,行者無保
其力,居者無懼其罪。有渝此盟,以相及也。明神先君,是糾是殛。」國人聞此盟也,而後不貳。衛侯先期入,甯子先,長牂守門,以為使也,與之乘而入。公子歂犬、華仲
前驅,叔孫將沐,聞君至,喜,捉發走出,前驅射而殺之。公知其無罪也,枕之股而哭之。歂犬走出,公使殺之。元咺出奔晉。
(傳二八·六)城濮之戰,晉中軍風于澤,亡大旆之左旃。祁瞞奸命,司馬殺之,以徇于諸侯,使茅茷代之。師還。壬午,濟河。舟之僑先歸,士會攝右。秋,七月丙申,振
旅,愷以入于晉,獻俘、授馘,飲至、大賞,徵會討貳。殺舟之僑以徇于國,民於是大服。君子謂文公其能刑矣,三罪而民服。《詩》云:「惠此中國,以綏四方」,不失賞
、刑之謂也。
僖公(傳二八·七)冬,會于溫,討不服也。
(傳二八·八)衛侯與元咺訟,甯武子為輔,鍼莊子為坐,士榮為大士。衛侯不勝。殺士榮,刖鍼莊子,謂甯俞忠而免之。執衛侯,歸之于京師,寘諸深室。甯子職納橐饘焉
。元咺歸于衛,立公子瑕。
(傳二八·九)是會也,晉侯召王,以諸侯見,且使王狩。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訓。故書曰『天王狩于河陽』,言非其地也,且明德也。」
(傳二八·十)壬申,公朝于王所。
(傳二八·十一)丁丑,諸侯圍許。
(傳二八·十二)晉侯有疾,曹伯之豎侯獳貨筮史,使曰以曹為解:「齊桓公為會而封異姓,今君為會而滅同姓。曹叔振鐸,文之昭也,先君唐叔,武之穆也。且合諸侯而滅
兄弟,非禮也;與衛偕命,而不與偕復,非信也;同罪異罰,非刑也。禮以行義,信以守禮,刑以正邪。舍此三者,君將若之何?」公說,復曹伯,遂會諸侯于許。晉侯作三
行以禦狄。荀林父將中行,屠擊將右行,先蔑將左行。
僖公(經二九·一)二十有九年
春,介葛盧來。
(經二九·二)公至自圍許。
(經二九·三)夏,六月,會王人、晉人、宋人、齊人、陳人、蔡人、秦人,盟于翟泉。
(經二九·四)秋,大雨雹。
(經二九·五)冬,介葛盧來。
(傳二九·一)二十九年,春,介葛盧來朝,舍于昌衍之上。公在會,饋之芻、米,禮也。
(傳二九·二)夏,公會王子虎、晉狐偃、宋公孫固、齊國歸父、陳轅濤涂、秦小子憖,盟于翟泉,尋踐土之盟,且謀伐鄭也。卿不書,罪之也。在禮,卿不會公侯,會伯子
男可也。
(傳二九·三)秋,大雨雹,為災也。
(傳二九·四)冬,介葛盧來,以未見公故,復來朝。禮之,加燕好。介葛盧聞牛鳴,曰:「是生三犧,皆用之矣。其音云。」問之而信。
僖公(經三十·一)三十年
春,王正月。
(經三十·二)夏,狄侵齊。
(經三十·三)秋,衛殺其大夫元咺及公子瑕。衛侯鄭歸于衛。
(經三十·四)晉人、秦人圍鄭。
(經三十·五)介人侵蕭。
(經三十·六)冬,天王使宰周公來聘。
(經三十·七)公子遂如京師,遂如晉。
(傳三十·一)三十年春,晉人侵鄭,以觀其可攻與否。狄間晉之有鄭虞也。夏,狄侵齊。
(傳三十·二)晉侯使醫衍酖衛侯。甯俞貨醫,使薄其酖,不死。公為之請,納玉於王與晉侯,皆十,王許之。秋,乃釋衛侯。衛侯使賂周歂、冶廑曰:「茍能納我,吾使
爾為卿。」周、冶殺元咺及子適、子儀。公入,祀先君,周、冶既服,將命,周歂先入,及門,遇疾而死。冶廑辭卿。
(傳三十·三)九月甲午,晉侯、秦伯圍鄭,以其無禮於晉,且貳於楚也。晉軍函陵,秦軍泛南。佚之狐言於鄭伯曰:「國危矣,若使燭之武見秦君,師必退。」公從之。辭
曰:「臣之壯也,猶不如人;今老矣,無能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過也。然鄭亡,子亦有不利焉。」許之。夜,縋而出。見秦伯曰:「秦
、晉圍鄭,鄭既知亡矣。若亡鄭而有益於君,敢以煩執事。越國以鄙遠,君知其難也,焉用亡鄭以陪鄰?鄰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鄭以為東道主,行李之往來,共其乏困,君
亦無所害,且君嘗為晉君賜矣,許君焦、瑕,朝濟而夕設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晉,何厭之有?既東封鄭,又欲肆其西封。不闕秦,焉取之?闕秦以利晉,唯君圖之。」秦伯
說,與鄭人盟,使杞子、逢孫、揚孫戍之,乃還。子犯請擊之。公曰:「不可。微夫人之力不及此。因人之力而敝之,不仁;失其所與,不知;以亂易整,不武。吾其還也
。」亦去之。初,鄭公子蘭出奔晉,從於晉侯伐鄭,請無與圍鄭。許之,使待命于東。鄭石甲父、侯宣多逆以為太子,以求成于晉,晉人許之。
僖公(傳三十·四)冬,王使周公閱來聘,饗有昌歜、白黑、形鹽。辭曰:「國君,文足昭也,武可畏也,則有備物之饗,以象其德;薦五味,羞嘉穀,鹽虎形,以獻其功。
吾何以堪之?」
(傳三十·五)東門襄仲將聘于周,遂初聘于晉。
僖公(經三一·一)三十有一年
春,取濟西田。
(經三一·二)公子遂如晉。
(經三一·三)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猶三望。
(經三一·四)秋,七月。
(經三一·五)冬,杞伯姬來求婦。
(經三一·六)狄圍衛。十有二月,衛遷于帝丘。
(傳三一·一)三十一年,春,取濟西田,分曹地也。使臧文仲往,宿於重館。重館人告曰:「晉新得諸侯,必親其共。不速行,將無及也。」從之。分曹地,自洮以南,東
傅于濟,盡曹地也。
(傳三一·二)襄仲如晉,拜曹田也。
(傳三一·三)夏,四月,四卜郊,不從,乃免牲,非禮也。猶三望,亦非禮也。禮不卜常祀,而卜其牲、日。牛卜日曰牲。牲成而卜郊,上怠慢也。望,郊之細也,不郊,
亦無望可也。
(傳三一·四)秋,晉搜于清原,作五軍以禦狄。趙衰為卿。
(傳三一·五)冬,狄圍衛,衛遷于帝丘,卜曰三百年。衛成公夢康叔曰:「相奪予享。」公命祀相。甯武子不可,曰:「鬼神非其族類,不歆其祀。杞、鄫何事?相之不享
於此久矣,非衛之罪也,不可以間成王、周公之命祀,請改祀命。」
(傳三一·六)鄭泄駕惡公子瑕,鄭伯亦惡之,故公子瑕出奔楚。
僖公(經三二·一)三十有二年
春,王正月。
(經三二·二)夏,四月己丑,鄭伯捷卒。
(經三二·三)衛人侵狄。秋,衛人及狄盟。
(經三二·四)冬,十有二月己卯,晉侯重耳卒。
(傳三二·一)三十二年,春,楚斗章請平于晉,晉陽處父報之,晉、楚始通。
(傳三二·二)夏,狄有亂,衛人侵狄,狄請平焉。秋,衛人及狄盟。
(傳三二·三)冬,晉文公卒。庚辰,將殯于曲沃。出絳,柩有聲如牛。卜偃使大夫拜,曰:「君命大事:將有西師過軼我,擊之,必大捷焉。」杞子自鄭使告于秦曰:「鄭
人使我掌其北門之管,若潛師以來,國可得也。」穆公訪諸蹇叔。蹇叔曰:「勞師以襲遠,非所聞也。師勞力竭,遠主備之,無乃不可乎?師之所為,鄭必知之,勤而無所,
必有悖心。且行千里,其誰不知?」公辭焉。召孟明、西乞、白乙,使出師於東門之外。蹇叔哭之曰:「孟子!吾見師之出而不見其入也!」公使謂之曰:「爾何知!中壽,
爾墓之木拱矣。」蹇叔之子與師,哭而送之曰:「晉人禦師必於殽,殽有二陵焉。其南陵,夏後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辟風雨也。必死是間,餘收爾骨焉!」秦師遂東

僖公(經三三·一)三十有三年
春,王二月,秦人入滑。
(經三三·二)齊侯使國歸父來聘。
(經三三·三)夏,四月辛巳,晉人及姜戎敗秦師于殽。
(經三三·四)癸巳,葬晉文公。
(經三三·五)狄侵齊。
(經三三·六)公伐邾,取訾婁。
(經三三·七)秋,公子遂帥師伐邾。
(經三三·八)晉人敗狄于箕。
(經三三·九)冬,十月,公如齊。
(經三三·十)十有二月,公至自齊。
(經三三·一一)乙巳,公薨于小寢。
(經三三·一二)隕霜不殺草。李、梅實。
(經三三·一三)晉人、陳人、鄭人伐許。
(傳三三·一)三十三年,春,秦師過周北門,左右免胄而下,超乘者三百乘。王孫滿尚幼,觀之,言於王曰:「秦師輕而無禮,必敗。輕則寡謀,無禮則脫。入險而脫,又
不能謀,能無敗乎?」及滑,鄭商人弦高將市於周,遇之,以乘韋先,牛十二犒師,曰:「寡君聞吾子將步師出於敝邑,敢犒從者。不腆敝邑,為從者之淹,居則具一日之積
,行則備一夕之衛。」且使遽告于鄭。鄭穆公使視客館,則束載、厲兵、秣馬矣。使皇武子辭焉,曰:「吾子淹久於敝邑,唯是脯資、餼牽竭矣,為吾子之將行也,鄭之有原
圃,猶秦之有具囿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閑敝邑,若何?」杞子奔齊,逢孫、揚孫奔宋。孟明曰:「鄭有備矣,不可冀也。攻之不克,圍之不繼,吾其還也。」滅滑而還。
僖公(傳三三·二)齊國莊子來聘,自郊勞至于贈賄,禮成而加之以敏。臧文仲言於公曰:「國子為政,齊猶有禮,君其朝焉!臣聞之:服於有禮,社稷之衛也。」
(傳三三·三)晉原軫曰:「秦違蹇叔,而以貪勤民,天奉我也。奉不可失,敵不可縱。縱敵,患生;違天,不祥。必伐秦師!」欒枝曰:「未報秦施,而伐其師,其為死君
乎?」先軫曰:「秦不哀吾喪,而伐吾同姓,秦則無禮,何施之為?吾聞之:『一日縱敵,數世之患也。』謀及子孫,可謂死君乎?」遂發命,遽興姜戎。子墨衰绖,梁弘御
戎,萊駒為右。
(傳三三·三)夏,四月辛巳,敗秦師于殽,獲百里孟明視、西乙術、白乙丙以歸。遂墨以葬文公,晉於是始墨。文嬴請三帥,曰:「彼實構吾二君,寡君若得而食之,不厭
,君何辱討焉?使歸就戮于秦,以逞寡君之志,若何?」公許之。先軫朝,問秦囚。公曰:「夫人請之,吾舍之矣。」先軫怒曰:「武夫力而拘諸原,婦人暫而免諸國,墮軍
實而長寇讎,亡無日矣!」不顧而唾。公使陽處父追之,及諸河,則在舟中矣。釋左驂,以公命贈孟明。孟明稽首曰:「君之惠,不以纍臣釁鼓,使歸就戮于秦,寡君之以為
戮,死且不朽。若從君惠而免之,三年將拜君賜。」秦伯素服郊次,鄉師而哭曰:「孤違蹇叔,以辱二三子,孤之罪也。不替孟明,孤之過也,大夫何罪?且吾不以一眚掩大
德。」
(傳三三·四)狄侵齊,因晉喪也。
(傳三三·五)公伐邾,取眥婁,以報升陘之役。邾人不設備。秋,襄仲復伐邾。
(傳三三·六)狄伐晉,及箕。八月戊子,晉侯敗狄于箕。郤缺獲白狄子。先軫曰:「匹夫逞志於君,而無討,敢不自討乎?」免胄入狄師,死焉。狄人歸其元,面如生。
(傳三三·六)初,臼季使,過冀,見冀缺耨,其妻馌之,敬,相待如賓。與之歸,言諸文公曰:「敬,德之聚也。能敬必有德。德以治民,君請用之!臣聞之:出門如賓,
承事如祭,仁之則也。」公曰:「其父有罪,可乎?」對曰:「舜之罪也殛鯀,其舉也興禹。管敬仲,桓之賊也,實相以濟。《康誥》曰:『父不慈,子不祗,兄不友,弟不
共,不相及也。』《詩》曰:『采葑采菲,無以下體。』君取節焉可也。」文公以為下軍大夫。反自箕,襄公以三命命先且居將中軍,以再命命先茅之縣賞胥臣,曰:「舉郤
缺,子之功也。」以一命命郤缺為卿,復與之冀,亦未有軍行。
(傳三三·七)冬,公如齊朝,且吊有狄師也。反,薨于小寢,即安也。
(傳三三·八)晉、陳、鄭伐許,討其貳於楚也。
(傳三三·九)楚令尹子上侵陳、蔡。陳、蔡成,遂伐鄭,將納公子瑕。門于桔柣之門,瑕覆于周氏之汪,外仆髡屯禽之以獻。文夫人斂而葬之鄶城之下。
(傳三三·十)晉陽處父侵蔡,楚子上救之,與晉師夾汦而軍。陽子患之,使謂子上曰:「吾聞之:『文不犯順,武不違敵。』子若欲戰,則吾退舍,子濟而陳,遲速唯命。
不然,紓我。老師費財,亦無益也。」乃駕以待。子上欲涉,大孫伯曰:「不可。晉人無信,半涉而薄我,悔敗何及?不如紓之。」乃退舍。陽子宣言曰:「楚師遁矣。」遂
歸。楚師亦歸。太子商臣譖子上曰:「受晉賂而辟之,楚之恥也。罪莫大焉。」王殺子上。
(傳三三·一一)葬僖公,緩作主,非禮也。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於廟。
左傳·文公
文公(經一·一)元年
文公《文公》(經一·一)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經一·二)二月癸亥,日有食之。
(經一·三)天王使叔服來會葬。
(經一·四)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經一·五)天王使毛伯來錫公命。
(經一·六)晉侯伐衛。
(經一·七)叔孫得臣如京師。
(經一·八)衛人伐晉。
(經一·九)秋,公孫敖會晉侯于戚。
(經一·十)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
(經一·十一)公孫敖如齊。
(傳一·一)元年,春,王使內史叔服來會葬。公孫敖聞其能相人也,見其二子焉。叔服曰:「穀也食子,難也收子。穀也豐下,必有後於魯國。」
(傳一·二)於是閏三月,非禮也。先王之正時也,履端於始,舉正於中,歸餘於終。履端於始,序則不愆;舉正於中,民則不惑;歸餘於終,事則不悖。
(傳一·三)夏,四月丁巳,葬僖公。
(傳一·四)王使毛伯衛來賜公命。叔孫得臣如周拜。
(傳一·五)晉文公之季年,諸侯朝晉,衛成公不朝,使孔達侵鄭,伐綿、訾及匡。晉襄公既祥,使告于諸侯而伐衛,及南陽。先且居曰:「效尤,禍也。請君朝王,臣從師
。」晉侯朝王于溫。先且居、胥臣伐衛。五月辛酉朔,晉師圍戚。六月戊戌,取之,獲孫昭子。衛人使告于陳。陳共公曰:「更伐之,我辭之。」衛孔達帥師伐晉。君子以為
古。古者,越國而謀。
(傳一·六)秋,晉侯疆戚田,故公孫敖會之。
(傳一·七)初,楚子將以商臣為太子,訪諸令尹子上。子上曰:「君之齒未也,而又多愛,黜乃亂也。楚國之舉,恒在少者。且是人也,蜂目而豺聲,忍人也,不可立也
。」弗聽。既,又欲立王子職,而黜太子商臣。商臣聞之而未察,告其師潘崇曰:「若之何而察之?」潘崇曰:「享江羋而勿敬也。」從之。江羋怒曰:「呼!役夫!宜君王
之欲殺女而立職也。」告潘崇曰:「信矣。」潘崇曰:「能事諸乎?」曰:「不能。」「能行乎?」曰:「不能。」「能行大事乎?」曰:「能。」冬,十月,以宮甲圍成王
。王請食熊蹯而死。弗聽。丁未,王縊。謚之曰「靈」,不瞑;曰「成」,乃瞑。穆王立,以其為太子之室與潘崇,使為大師,且掌環列之尹。
(傳一·八)穆伯如齊,始聘焉,禮也。凡君即位,卿出并聘,踐修舊好,要結外援,好事鄰國,以衛社稷,忠、信、卑讓之道也。忠,德之正也;信,德之固也;卑讓,德
之基也。
(傳一·九)殽之役,晉人既歸秦師,秦大夫及左右皆言於秦伯曰:「是敗也,孟明之罪也,必殺之。」秦伯曰:「是孤之罪也。周芮良夫之詩曰:『大風有隧,貪人敗類。
聽言則對,誦言如醉。匪用其良,覆俾我悖。』是貪故也,孤之謂矣。孤實貪以禍夫子,夫子何罪?」復使為政。
文公(經二·一)二年
春,王二月甲子,晉侯及秦師戰于彭衙,秦師敗績。
(經二、二)丁丑,作僖公主。
(經二、三)三月乙巳,及晉處父盟。
(經二、四)夏,六月,公孫敖會宋公、陳侯、鄭伯、晉士縠盟于垂隴。
(經二、五)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經二、六)八月丁卯,大事于太廟,躋僖公。
(經二、七)冬,晉人、宋人、陳人、鄭人伐秦。
(經二、八)公子遂如齊納幣。
(傳二·一)二年,春,秦孟明視帥師伐晉,以報殽之役。二月,晉侯禦之,先且居將中軍,趙衰佐之。王官無地御戎,狐鞫居為右。甲子,及秦師戰于彭衙,秦師敗績。晉
人謂秦「拜賜之師」。戰于殽也,晉梁弘御戎,萊駒為右。戰之明日,晉襄公縛秦囚,使萊駒以戈斬之。囚呼,萊駒失戈,狼瞫取戈以斬囚,禽之以從公乘。遂以為右。箕之
役,先軫黜之,而立續簡伯。狼瞫怒。其友曰:「盍死之?」瞫曰:「吾未獲死所。」其友曰:「吾與女為難。」瞫曰:「周志有之:『勇則害上,不登於明堂。』死而不義
,非勇也。共用之謂勇。吾以勇求右,無勇而黜,亦其所也。謂上不我知,黜而宜,乃知我矣。子姑待之。」及彭衙,既陳,以其屬馳秦師,死焉。晉師從之,大敗秦師。
(傳二·一)君子謂狼瞫於是乎君子。《詩》曰:「君子如怒,亂庶遄沮。」又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怒不作亂,而以從師,可謂君子矣。秦伯猶用孟明。孟明增修
國政,重施於民。趙成子言於諸大夫曰:「秦師又至,將必辟之。懼而增德,不可當也。《詩》曰:『毋念爾祖,聿修厥德。』孟明念之矣。念德不怠,其可敵乎?」
文公(傳二·二)丁丑,作僖公主。書不時也。
(傳二·三)晉人以公不朝來討,公如晉。夏,四月己巳,晉人使陽處父盟公以恥之。書曰「及晉處父盟」,以厭之也。適晉不書,諱之也。
(傳二·四)公未至,六月,穆伯會諸侯及晉司空士縠盟于垂隴,晉討衛故也。書「士縠」,堪其事也。陳侯為衛請成于晉,執孔達以說。
(傳二·五)秋,八月丁卯,大事於太廟,躋僖公,逆祀也。於是夏父弗忌為宗伯,尊僖公,且明見曰:「吾見新鬼大,故鬼小。先大後小,順也。躋聖賢,明也。明、順,
禮也。」君子以為失禮。禮無不順。祀,國之大事也,而逆之,可謂禮乎?子雖齊聖,不先父食久矣。故禹不先鯀,湯不先契,文、武不先不窋。宋祖帝乙,鄭祖厲王,猶上
祖也。是以魯頌曰:「春秋匪解,享祀不忒,皇皇后帝,皇祖后稷。」君子曰:「禮,謂其后稷親而先帝也。」《詩》曰:「問我諸姑,遂及伯姊。」君子曰:「禮,謂其姊
親而先姑也。」仲尼曰:「臧文仲其不仁者三,不知者三。下展禽,廢六關,妾織蒲,三不仁也。作虛器,縱逆祀,祀爰居,三不知也。」
(傳二·六)冬,晉先且居、宋公子成、陳轅選、鄭公子歸生伐秦,取汪及彭衙而還,以報彭衙之役。卿不書,為穆公故,尊秦也,謂之崇德。
(傳二·七)襄仲如齊納幣,禮也。凡